一、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太原科技大學華科學院 學校代碼:13597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形式:全日制
辦學地點:太原市晉祠路二段264號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太原科技大學華科學院
對口升學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名稱:太原科技大學華科學院
專升本頒發畢業證書名稱:太原科技大學華科學院專升本
二、組織機構
1.太原科技大學華科學院根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全院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三、錄取原則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專業間無級差。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擋,錄取時以實際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對于高考成績總分相同,也沒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為:文史類考生為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為數學、語文、理科綜合。
3、江蘇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辦法。錄取時,采用高考成績為基準成績,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分配;高考成績相同時,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擇優錄取。
4、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和具體規定確定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5、專升本、對口本科的錄取原則是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專業綜合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6、英語、計算機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它專業提供英、日、德的外語教學。
7、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是根據學院的總體發展規劃、教學資源、專業結構和發展趨勢,結合各系提出的建議制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8、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學生入學后,學校要統一進行體檢,對在高考報名體檢時弄虛作假者將作退學處理。
9、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文化成績達到該省劃定的藝術類本科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根據藝術專業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并列,則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10、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錄取原則: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體育類本科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后,按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并列,則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11、對符合條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檔考生,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統一政策執行。
四、學費標準
嚴格執行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
五、其它
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六、聯系方式
太原科技大學華科學院招生網:http://www.kdhk.cn/Index.html
電話:0351-6998011
傳真:0351-6998013
通訊地址:太原市萬柏林區窊流路66號
郵編:030024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時間:2023-09-21 07:0:532019年北京郵電大學高水平
時間:2023-09-22 00:0:522019年河北美術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21 05:0:542019年四川傳媒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17 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