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陽江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2771
第五條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東省陽江市江城區東山路213號;郵政編碼:529500
第六條辦學層次:?疲ǜ呗殻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隸屬部門:陽江市人民政府;學校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陽江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普猩娜粘J聞。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在廣東省,學院師范類專業錄取批次為第三批A線、高職"3+證書",普通類專業錄取批次為第三批B線。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高職"3+證書"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專業分檔考生的文化課及術科分以廣東省劃定的同一批次錄取勝分數線為準。音樂類、美術類和體育類專業按文化分、術科分權重各占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五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六條食品營養與檢測、數控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動漫設計與制作、機械設計與制造、機電一體化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園林技術、廣告設計與制作等專業因用人單位要求,請色盲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退學處理。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按照陽江市物價局批準的標準收取。語文教育、文秘、新聞采編與制作、旅游管理、市場營銷專業為每生每年4500元;電子商務、會計電算化、食品營養與檢測、園林技術、財務管理、商務管理、數學教育、學前教育專業為每生每年5000元;商務英語、英語教育、體育教育、體育保健、計算機應用技術、動漫設計與制作、計算機網絡技術、現代教育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機械設計與制造、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為每生每年5500元;產品造型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美術教育、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專業為每生每年6000元。
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元。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九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1."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為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0元。"國家助學金"獎勵金額為3000元。各獎項每學年評定一次。2."川副哲勤學獎"和"肇英獎學金":資助學習成績優秀且家庭困難的學生。"川副哲勤學獎"每年獎勵學生24名,每生每年1000-3000元;"肇英獎學金"每年獎勵學生36名,每生每年500元。3、"陳戈平教育基金":資助學習成績優秀且家庭困難的學生。每年級50名,每生每年3000元。4.優秀學生獎學金:發放對象是學院在籍各專業全日制普通?粕晕以骸秾W生綜合測評管理辦法》為依據,每學年評定一次,獎勵面占學生總數15%。5.特困生生活補助金:對于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酌情給予補助或減免學雜費。6.學院設立勤工助學機構:學生可參加勤工助學活動,按有關規定獲得相應的報酬。7.學院協助家庭有困難的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一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委
聯系人:曾取
監督電話:0662-2236298
傳真:0662-2236298
電子郵箱:yjxyjw@163.com
第三十二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662-33628002239158
傳真:0662-3362800
電子郵箱:yjxy3362800@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yjcollege.net
招生網址:http://www.yjcollege.net/zsb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陽江職業技術學院于3月19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陽江職業技術學院2014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陽江職業技術學院委托陽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時間:2023-09-21 07:0:532019年北京郵電大學高水平
時間:2023-09-22 00:0:522019年河北美術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21 05:0:542019年四川傳媒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17 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