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學院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凡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并填報浙江海洋學院東?茖W技術學院志愿的考生均適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浙江海洋學院東?茖W技術學院(院校代碼:13282)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按民辦機制運作的獨立學院。學院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各項辦學指標符合要求。
第四條 學院設置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財務管理、市場營銷、英語、經濟學、資源與環境經濟學、護理學等31個本科專業,涉及工學、理學、管理學、文學、經濟學、醫學等6大學科門類。建有浙江省國際服務外包人才培育基地1個,浙江省本科院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浙江省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浙江省漢語國際教育信息化實踐基地1個。
第五條 學院積極開展校企合作,引進企業優質課程體系,與北京達內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達內IT學院,著力培養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數字媒體技術等專業的IT服務外包人才;與用友新道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培養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等管理信息化特色人才;與北京中新視角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合作,培養漢語言文學、英語等專業的人文類特色人才。
第六條 學院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俄羅斯南烏拉爾國立大學、美國圣道大學等國外高校合作開展本科交換生、碩士人才培養項目。
第七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浙江海洋學院東海科學技術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浙江海洋學院東?茖W技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執行“學院負責,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制度,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九條 學院認可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條 學院在招生錄取時,同等對待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各專業不特別設定男女生錄取比例。
第十一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錄取英語專業的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100分(含)以上。以上英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第十二條 具體錄取方式:
1. 學院執行考生所在。ㄊ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根據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生源情況按規定確定調檔比例,其中浙江省調檔比例不超過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05%,其它。ㄊ、自治區)調檔比例不超過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0%。
2.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投檔成績相同者,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錄取,文科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排序(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特殊要求除外)。
3. 錄取江蘇省考生時,按要求實行特別規定:學院在江蘇省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是2C及以上,必修測試科目等級要求4C1合格及以上?忌M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如仍相同,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錄取,文科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理科按數學、語文、外語排序。
4.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予以退檔。
5.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則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生源不足的專業。
第十三條 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其中,“學?梢圆挥桎浫”的則不予錄。“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由學院視情況取舍。按規定,學院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
第十四條 錄取工作結束后,學院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錄取名冊為依據,寄發錄取通知書;通過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及學院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錄取名單;考生檔案根據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辦理。
第四章 收費、獎學金及資助
第十五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物價部門批準,學院各專業的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學費分為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其中學分學費標準為每學分150元,每學年需修40學分,專業學費根據專業不同有所差別)。新生學費標準具體如下:
1.工科類專業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共建專業):第一學年學費為186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為12600元;專業分流后,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為186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為12600元;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為191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為13100元;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為192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為13200元。
。2)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為175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為11500元。
。3)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第一學年學費為165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為10500元;專業分流后,土木工程專業學費為175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為11500元;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學費為165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為10500元。
(4)其它工科類專業:學費為165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為10500元。
2.其他類專業
。1)護理學、食品衛生與營養學專業:學費為160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10000元。
。2)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專業(共建專業),英語、漢語言文學專業(共建專業):學費為181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為12100元。
(3)其它普通文理科專業:學費為15500元/生·學年,其中學分學費為6000元,專業學費為9500元。
第十六條 學院設有王成海獎學金、東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東海之星獎學金等獎項,同時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的評選。
第十七條 學院設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專項資助經費。報到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加蓋學生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專用公章)可通過“綠色通道”直接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根據《浙江海洋學院東海科學技術學院學生資助辦法》,學院將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格認定,經學院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和學費減免等多種渠道獲得資助。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根據浙江海洋學院及東?茖W技術學院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學習至第四學期末,符合條件者可參與學院組織的由本院轉入浙江海洋學院相關專業學習的選拔;選拔比例不超過學院該年級學生總數的2%;經選拔轉入浙江海洋學院學習的學生享受公辦本科生待遇,執行同級公辦本科生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同時接受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學院負責處理和協助處理招生遺留問題。
第二十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學院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海院路18號;郵編:316000
2.招生熱線:0580-2550022、8180821(傳真)
3.學院網址:http://dk.zjou.edu.cn; E-mail:zsb@zjou.edu.cn
4. 招生信息網:http://zs.zjou.edu.cn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學院東?茖W技術學院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時間:2023-09-21 07:0:532019年北京郵電大學高水平
時間:2023-09-22 00:0:522019年河北美術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21 05:0:542019年四川傳媒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17 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