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招生部門的規定,結合本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考試管理中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第三條 學院名稱: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Qinghai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學院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南川西路96號。
郵政編碼:810012
第二章 辦學性質
第四條 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設立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職責包括:制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規定及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院情況和錄取規則;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實施錄取工作;處理本院錄取工作的遺留問題;完成與招生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錄取條件
第六條 必須是在相應批次報考我院專業且政審合格、體檢合格、高考成績符合所在省劃定錄取分數線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
1.總原則為根據考生志愿及本院招生計劃、省招辦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后外語課程均使用英語教學。
3.對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學院將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對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考生,按省招委會規定執行。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對招生專業計劃進行調整。
6.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7.對口高職考生必須是與我院建筑類或通信類專業相同的中職層次學歷畢業生,通過省招辦組織的文化課與我院命題的專業課的考試,達到錄取分數線后經過省招辦擇優錄取到我院對應專業。
8.對男女比例的要求:建筑設備工程技術(電梯工程技術方向)專業為校企合作專業,只招男生。
9.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嚴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學費及獎助貸學金
第八條 各專業學費標準嚴格按青海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核定的標準執行。收費如有變動,依據當年省發改委物價核定標準為準。
1.普通高職(?疲┙ㄖ惡屯ㄐ蓬悓I學費3200元/人、學年。
2.五年制高職各專業學費2900元/人、學年。
3.住宿費按不同條件,收費標準分別為600-1200元/人、學年。
第九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較為完善的助學體系:
1.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獎勵額為每人每年8000元。
2.學院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
3.學院設有“小島獎學金”獎勵額為每人每年500元。
4.學院設有“國家助學金”,對高職(?疲⿲W生分三個檔次,資助額分別為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中職學生資助額為每人每年2000元。
5.學院設有“華育獎助學金”, 對學生分三個檔次,獎勵額分別為每人每年1200元、1000元、800元。
6.學院設有優秀學生學期獎學金,分甲、乙等,獎勵面占班級人數的15%,甲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300元,乙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200元。
7.學院有貧困學生月補助,對貧困學生每月給予適當困難補助。
8.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規定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9.學院對中職學生實行免學費、免教材政策。
10.針對三江源地區的中職學生國家實行三江源獎補政策,在校生一、二年級每人每學年享受6500元,三年級學生每人每學年享受5500元。
第十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高職(?疲┊厴I證書。
第十一條 聯系方式:
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址:http://www.qhavtc.com
學院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971—6256346
傳真電話:0971—6256322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于2006年開始實施,適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自通過之日起執行,后逐年修訂,由我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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