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交通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招生錄取分數線
更新:2023-09-16 06:54:38 高考升學網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各項招生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交通學院普通本?普猩ぷ。 第三條 山東交通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山東交通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東交通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1510 第七條 學校地址:長清校區位于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海棠路5001號;無影山校區位于濟南市交校路5號;威海校區位于山東省威海市新威路115號。 第八條 辦學體制和類型: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辦學層次:本科院校,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兼顧?疲ǜ呗殻┙逃筒糠止こ填I域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 第十條 證書發放:具有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類課程的學分,德、智、體、美達到畢業要求由學校頒發山東交通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條件授予相應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 辦學條件:山東交通學院坐落于風景秀麗的泉城濟南,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以培養路、海、空、軌交通專業人才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實行山東省與交通運輸部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體制,2011年學校成為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試點工作單位,同年被評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工作典型經驗高校”,2013年列為教育部“應用科技大學改革試點戰略研究”院校,并獲批“山東省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占地面積2200余畝,分為無影山校區、長清校區、威海校區3個校區辦學。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2億元,館藏紙質圖書172.4萬冊,F有全日制在校學生20777人,在職教職工1384人,專任教師1008人,其中正高級職稱96人、副高級職稱351人,具有博士學位179人、碩士學位64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者11人,省部級優秀教師13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人,聘請2名院士擔任學校兼職教授。 學校設有汽車工程學院、交通與物流工程學院、工程機械學院、交通土建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電氣工程學院、財經學院、管理學院、藝術與設計學院、外國語學院、理學院、海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航空學院、船舶與海洋工程學院、游艇郵輪工程學院、軌道交通學院、國際教育學院、交通法學系18個二級院系和社會科學教學部、體育教學部、繼續教育學院、職業技術學院4個教學單位,開設53個本科專業,專業設置以工學學科為主,以交通為特色,涵蓋文、理、工、經、管、法、藝7大學科門類。 多年來,一代代“交院人”秉承“明德至善,格物致知”的校訓,發揚“嚴、尊、勤、全”的優良校風,堅持“立足交通,突出特色,強化素能”的辦學方針和“以人為本,特色立校”的治校方針,自強不息,艱苦奮斗,學校現已成為省內外交通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共為國家培養畢業生10萬余名,為交通行業培訓各種管理干部和工程技術人員近9萬名,為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和交通行業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山東交通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普通本?普猩ぷ,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山東交通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交通學院普通本?普猩娜粘9ぷ鳌 第十四條 山東交通學院監審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相對穩定規模,重視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原則,將面向全國31個。ㄗ灾螀^、直轄市)招收本?粕唧w各專業招生計劃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六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根據有關。ㄗ灾螀^、直轄市)的生源、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科學編制。 第十七條 山東交通學院本?普猩媱澩ㄟ^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八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而定。 第十九條 山東交通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參照教育部等三部委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航海類專業參照國家海事局印發的《海船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執行。 第二十條 招生錄取時,對普通專業學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志愿設置及投檔原則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專業錄取時,按照“志愿清、專業清”的原則錄取,優先考慮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在考生高考總成績大體相同,學校志愿、專業志愿一致的情況下,決定是否錄取和專業安排時將綜合考慮其相關科目成績、會考成績、思想政治品德表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 美術類專業招錄原則: 學校認可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凡取得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并達到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本科控制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均可報考。學校將對進檔考上按照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凡取得江蘇省、山西省和甘肅省所在省份美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并取得我校美術類專業招生測試合格證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招生錄取時,學校將按照所在省份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二十二條 高速鐵路動車乘務專業錄取原則: 凡取得我校高速鐵路動車乘務專業專業測試合格證的進檔考生,學校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高考英語成績0.3)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二十三條 根據生源情況和相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要求,在與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報請省級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第二十四條 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要求的以外,學校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條 學校注重學生外語能力的培養,招生錄取時專業語種不限。但根據市場需求,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工程技術等航海類專業在學期間所學外語為英語。 第二十六條 學校市場營銷、會展經濟與管理、交通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和行政管理5個專業實行按大類招生,新生錄取通知書將注明管理類專業類別名稱,給學生在大學學習期間更多的選擇專業或專業方向的機會。 第二十七條 學校認可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對具有體育和藝術特長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優先錄取。 第二十八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屆時考生也可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