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俄語、朝鮮語、日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漢語國際教育、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國防生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國防生除外);國防生招生的男女比例要求請參考國防生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國防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按“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在實行按志愿投檔的省市區,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不滿的情況下,錄取非一志愿考生。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除內蒙古自治區外),實行專業志愿級差的辦法,第一、二專業志愿級差為3分,第二、三專業志愿級差為3分,其它專業志愿間級差為0分;內蒙古自治區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藝術類(美術類)考生報考,我校若組織專業測試,須取得考生所在省專業統考合格證和我校發放的專業測試合格證;我校若不組織專業測試,須取得考生所在省專業統考合格證。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招生的本科(美術類)錄取線以上,按文化課成績的60%與專業測試合格成績之和的總成績為錄取參考成績;確定專業時按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足接收第二專業志愿,若第二專業志愿不足接收調劑志愿。
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綜、數學為順序的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為順序的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對加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國防生只招收應屆畢業生。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ust.edu.cn
通訊地址:長春市衛星路7089號,長春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431)85386281、85582999
聯系人:招生辦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高考招生簡章
吉林體育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時間:2023-09-21 07:0:532019年北京郵電大學高水平
時間:2023-09-22 00:0:522019年河北美術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21 05:0:542019年四川傳媒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17 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