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為保證河西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河西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總則
(一)學校全稱:河西學院
(二)學校代碼:10740
(三)學校地址:甘肅省張掖市北環路846號
辦學地點:河西學院校本部(非醫學專業全體學生)
河西學院醫學部(醫學類全體學生)
(四)辦學層次:公辦,全日制本科、全日制?(高職)
(五)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六)學校榮譽: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藝術教育先進單位、甘肅省教育系統先進單位、甘肅省文明單位、甘肅省誠信單位建設示范點、甘肅省全民國防教育先進單位、全省師范院校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甘肅省綠化模范單位、張掖市園林化學校、全國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三等獎。
二、機構設置
(一)河西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擬定招生計劃,研究招生有關政策,組織實施招生錄取,討論決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
(二)河西學院招生辦公室:組織和實施本?普猩ぷ鞯某TO機構。
(三)河西學院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三、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一)在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辦學實際條件,結合近年來源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
(二)分省分專業招生人數:詳見“河西學院招生來源計劃表”。
(三)河西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辦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四)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五)河西學院招生工作堅持陽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員會及招辦的領導下,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辦法。
(六)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而定。
(七)河西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志愿優先,成績優先”的錄取原則,第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只錄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八)第一院校志愿投檔的考生,根據“成績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的情況,根據擬錄取專業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非第一院校志愿錄取的考生,在缺額專業計劃中根據“成績優先”原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確定。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我校專業志愿無分數級差。
(九)我校同意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十)美術學、繪畫、藝術設計學、體育教育、音樂表演、音樂學專業,根據第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成績(文化課、專業課)情況,劃定文化課成績最低控制線,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數后,按考生術科(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考生術科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成績排序),錄滿為止;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的錄取,根據第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成績(文化課、專業課)情況,在專業課成績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數后,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排序),錄滿為止。
(十一)體育教育等專業因專業教學、比賽需要,在甘肅省招生時可確定男女生比例,分別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助產專業只招女生。學校其他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十二)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的辦法:按照考生報考我校專業的順序錄取,被錄取的新生一般應在被錄取專業完成學業。學生在某方面確有特長,要求調整專業的,報到后符合轉專業條件可按《河西學院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十三)我校只招收報考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口試。
(十四)外省考生錄取批次、規程,依照生源所在省有關規定進行。
四、收費標準
(一)我校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甘肅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學分學費折算為學年學費,其標準為:文史類3800元/生·年、理科類4000元/生·年、工科類4400元/生·年、藝術類6500元/生·年、英語專業4300元/生·年、本科預科生15000元/年;住宿費900元/年(不含臥具購置費)。
(二)醫學類普通?3600元/生·年、醫學類專科(三校生)4500元/生·年;住宿費700元/年(不含臥具購置費)。
若甘肅省物價局變更收費標準,上述各類收費則按新標準執行。
五、其它
(一)我校將通過有關新聞媒體、互聯網、考生所在地招生辦公室或畢業學校等渠道向社會各界和廣大考生公布招生專業、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
(二)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憑通知書到市(縣、區)招生辦領取紙質檔案,辦理戶籍遷移等手續。按學校印發的新生須知辦理入學報到、注冊手續。
(三)學校憑錄取通知書和經省招生辦核準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在新生報到后通過網絡完成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
(四)凡按國家任務招收的普通本科、?(高職)學生,根據教育部和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在畢業時頒發河西學院畢業證或結業證。
(五)獎助措施:學校十分關心經濟困難學生,建立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設有多種獎助學金,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綜合獎(助)學金、錢學森沙產業獎學金和浩廉獎學金等。資助措施分為綠色通道、國家助學金、生源地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和減免學費等。
(六)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七)本章程由河西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部門:河西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936)8283598 傳 真:(0936)8283598
學校網址:http://www.hxu.edu.cn E-mail:zhshb@h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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