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
第七條 北京城市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20%以內。
第九條 報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將依次接收后續志愿的考生,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條 錄取專業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愿順序,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北京市“高會統招”的錄取原則是在會考科目達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文化課相同的情況下取會考成績高的學生。
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理科我校設定為物理,文科設定為歷史,等級要求達到A或B。對進檔的考生以“先分數后等級”方式,按照A+A+、A+A、AA…的順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的專業。
第十一條 美術類專業我校承認并使用聯考成績,錄取原則是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50%。在綜合成績相當的情況下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表演、攝影、書法學專業對于有聯考的省市我校承認并使用聯考成績,沒有聯考的省市考生必須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加試,在成績合格的情況下才可以報考。表演、攝影、書法學專業的錄取原則是在文化課達到本省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取文化課成績高的學生。
若省市有特殊規定的參照省市制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外語語種要求:我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語種。
我校非外語類專業的公共外語為英語,請非英語類考生慎重報考。
2、外語類本科專業的學生需參加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英語專業需英語口試合格,其他語種專業外語口試合格即可。在文化課成績相當的情況下,參考外語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3、金融學(英語國際交流班)、會計學(英語國際交流班)、工商管理(法語國際交流班)、金融學(英語國際特色班)、會計學(英語國際特色班)、動畫(日語國際特色班)、英語(大眾傳媒國際特色班)以上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4、依據學前教育專業的教學計劃、學習要求以及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對報考此專業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1)喜歡孩子,熱愛幼兒教育事業;
(2)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體態勻稱,動作協調;
(3)五官端正,無斜視,無色盲、色弱;無紋身,面部及身體暴露部分無明顯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等;
(4)聽力正常,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學前教育專業;
(5)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不宜就讀學前教育專業;
學生入校后會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規定及我校相關要求的學生將調整到其他相近專業。
5、依據旅游管理(空中乘務)專業的教學計劃、學習要求以及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對報考此專業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3)凡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應往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二十周歲,即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均可報考。
學生入校后會按照專業航空體檢要求進行復查,對不符合相關規定及我校該專業相關要求的學生將調整到其他相近專業。
第十三條 對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降分提檔,錄取專業時以實際考分為準。高考實際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2bcf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條 錄取工作體檢標準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規定,我校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為:藝術類專業每人19600--25100元/學年,其它專業每人16100--35900元/學年;高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人12100--16900元/學年。住宿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住宿費為2000--3500元/年。
第十七條 獎學金: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對于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表現突出及在文體方面有相當專長者,學校將給予獎勵。學校設有三好生(年度)、學習優秀生、學習優良生、優秀學生干部、社會實踐獎等多項獎項。
第十八條 勤工儉學:學校設有專門的學生服務中心,為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助學服務。
第十九條 關于助學貸款:我院可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條 招生咨詢:
北京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2321818
學校網址:http://www.bcu.edu.cn
招生網址:http://rec.bcu.edu.cn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北京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高考招生簡章
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時間:2023-09-21 07:0:532019年北京郵電大學高水平
時間:2023-09-22 00:0:522019年河北美術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21 05:0:542019年四川傳媒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17 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