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一、基本情況: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高校計劃學校之一,中央民族大學對口支援院校。
1. 學院全稱: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國標代碼:11709 區代碼:768)
2. 學院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通道北路56號。郵編:010051
3. 辦院層次:普通本科教育。
4.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綜合類普通高等院校。
5. 學習形式: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6. 學習地點:呼和浩特市區校本部。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三、錄取批次
1.藝術類本科專業:區內本科提前錄取,區外按各省(自治區)具體要求錄取。
2.體育本科專業:區內本科提前錄取,區外按各省(自治區)具體要求錄取。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本科專業:區內外本科二批錄取。
4.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專科專業:區內高職?婆武浫,區外按各省(自治區)具體要求錄取。
四、聯合培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對口支援高校聯合培養本科生等有關工作的通知》,兩校確定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漢蒙翻譯方向)、英語專業、漢語言文學專業、法學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招收的少數民族預科生將進行聯合培養。聯合培養的本科生具有雙重學籍,教育部備案,畢業證和學位證書注明兩校聯合培養,加蓋中央民族大學和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兩校的印章。
五、校企合作
為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滿足IT業、環藝業對應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廣泛需求,增強就業競爭力,學院開展校企合作辦學模式。確定漢語授課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云計算)、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方向)等三個專業為校企合作辦學專業。理論教學由本校教師授課,實踐、培訓課程由企業(公司)工程師授課,企業對成績合格的畢業生負責推薦就業。
六、錄取規則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教育部和自治區規定的有關招生錄取規則。
2. 錄取辦法: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3. 凡區內考生填報我院音樂學、播音與主持藝術本科專業志愿的考生,必須參加自治區音樂類統考(馬頭琴方向專業課考試的主試必須是馬頭琴)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課聯考,且成績合格,我院承認外省區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專業聯考合格成績。高考文化課分數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文化課最低分數控制線。音樂學專業的音樂學方向投檔考生按文化課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馬頭琴方向、音樂表演方向投檔考生按專業課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投檔考生按專業考試成績乘60%與文化課成績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只錄取有志愿的考生,無志愿不調劑。
4. 凡區內考生填報我院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廣告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方向)、產品設計(民族工藝裝飾設計方向)、服裝與服飾設計(民族服裝設計方向)、攝影專業等本科專業志愿的考生,必須參加自治區美術類專業課統考,且成績合格,我院承認外省區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美術類專業課聯考合格成績。高考文化課分數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美術類考生文化課最低分數控制線。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方向)、產品設計(民族工藝裝飾設計方向)、服裝與服飾設計(民族服裝設計方向)投檔考生按專業課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攝影專業投檔考生按文化課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只錄取有志愿的考生,無志愿不調劑。
5. 報考我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本、專科專業考生,高考分數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相應本、?茖I考生文化課分數最低控制線,投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擇優錄取。
6.少數民族預科生(本科)按照自治區招生政策招生,即招收蒙語授課高中畢業生,漢語授課。
7. 校企合作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云計算)專業和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方向)專業招收普通理科和漢授美術類志愿的考生。
七、學費標準
1. 本科各專業收費標準:普通文科、理科類專業:3500元/年;蒙授文科、理科類專業:2800元/年;漢授藝術類專業:7200元/年;蒙授藝術類專業:5700元/年;漢授體育專業:3500元/年;蒙授體育專業:2800元/年。
2. ?聘鲗I收費標準:普通文科、理科類專業:3000元/年;蒙授文科、理科專業:2600元/年,蒙授電子商務專業2400元/年;藝術類專業漢授4500元/年,藝術類專業蒙授3500元/年。
3.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第一年2800元/年,第二年轉入后按照對應普通文科、理科專業學費標準收費。
4.校企合作辦學專業(漢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云計算)專業13000元/年、視覺傳達設計和環境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方向)專業17000元/年。
八、獎學金與助學金
學院設有國家級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專業獎學金:學院為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獎學金,按學期發放。為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家庭特困學生設有專項獎勵和資助資金。
九、組織機構
1.學院成立由院長任主任,主管院長和紀委書記任副主任,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的學院招生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全院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學院教務處招生科負責全院普通本、?粕猩浫〉娜粘9芾砉ぷ鳌U猩坪透飨祬⑴c招生錄取的工作人員,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對參與招生錄取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選拔和培訓,確保學院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3.學院成立由紀檢委書記任組長,紀檢委以及有關部門領導組成的學院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檢查招生錄取工作的全過程。
十、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電話:0471-6585520(兼傳真)、6585247
2. 招生監督電話:0471-6585097(兼傳真)
2.E-mail地址:996821748@QQ.com
3.學院網址:http://www.imnc.edu.cn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
高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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