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計劃招收本科生6860人,預科生455人。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九條 學校按教育部與國家民委的核定數預留少量計劃。預留計劃的使用嚴格執行《國家民委所屬院校本科招生預留計劃使用管理辦法(暫行)》,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較少民族生源等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普通本科專業面向全國招收包括漢族在內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數民族考生約占招生總數的65%。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少數民族考生調檔比例,具體以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預科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
第十一條 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則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順序,依次錄取后續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 學校錄取時,同等條件下,少數民族考生優先錄取;考生同為漢族或少數民族時,按照單科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文科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排序;理科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綜合科目排序。其中,外語類專業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綜合科目排序)。
第十三條 普通本科專業錄取時,學校根據進檔考生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原則確定其錄取專業,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選測科目等級須達2B以上,進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分數清”的原則錄取。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在考生藝術專業考試成績合格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學校在相關省區組織了校考的藝術類專業以?汲煽冏鳛殇浫∫罁,其余省區和專業使用省級統考專業成績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如學校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了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還須參加統考并合格。
第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時,在考生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合格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類(藏文)、藏藥學和法學(藏漢雙語)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藏語文基礎;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類(彝文)和中藥學(彝藥學)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彝語文基礎,具體以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七條 民族學(藏學)專業為藏語零起點班,免收學費,且只招收填報了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入學以后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十八條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訂單定向式招生計劃,面向四川省招收加試藏文和藏文一類模式的考生,具體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被錄取的訂單定向考生,必須在入學時與學校、甘孜州相應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對未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到訂單定向專業的考生,入學以后不得申請轉專業或轉學,學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畢業時由甘孜州負責安排就業。
第十九條 城鄉規劃、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要求學生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進校后須加試徒手畫。測試成績不能滿足專業學習要求者,學校根據其高考成績調整到錄取分數相當的專業就讀。
第二十條 與湖南大學聯合培養的建筑學、軟件工程專業由本校負責招生和學籍學歷電子注冊(注明與湖南大學聯合培養);培養方案由雙方聯合制定和實施;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本校頒發,注明兩校聯合培養,湖南大學附加印章予以認可。
第二十一條 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資格的普通高校,具體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及優先錄取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 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 考生身體健康標準參照教育部及相關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新生進校后,公共外語學習語種為英語或日語,其他語種考生審慎報考。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時間:2023-09-21 07:0:532019年北京郵電大學高水平
時間:2023-09-22 00:0:522019年河北美術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21 05:0:542019年四川傳媒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17 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