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按生源省(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參加專業統考和文化考試。我校設有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的省(市、自治區),考生還須參加我校在該省(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考試。對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依據學校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和考生的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1)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文化成績總分+專業成績總分)排名擇優錄取。(2)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7.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必須按生源省(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參加專業統考和文化考試。對符合條件的進檔體育類考生,按專業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8.我校在重慶市普通本科錄取時,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均要求達到合格;對口高職本科錄取時,對考生專業技能測試要求達到優良、綜合素質評價要求達到合格。
9.我校在江蘇省錄取規則為:(1)普通類: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達到選測科目為B、必測科目為C、技術科目合格,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辦法為先分數后等級;(2)藝術類:成績在填報志愿資格線以上,學業水平測試科目D級不得超過三門。
10.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七條 獎貸助學金及貧困生資助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2000元/年。
2.師范專業基本獎學金:生均300元/年。
3.優秀學生等級獎學金:一等獎1200元/年;二等獎700元/年;三等獎400元/年;學習優秀獎200元/年。另設有學生科技創新獎、學生先進個人獎等單項獎學金。
4.旅游管理專業設有總額10萬元的“華富獎助學金”。
5.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各種困難補助。助學貸款可在已經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當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學生所在地沒有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入學后可在學校辦理。
第八條 學校積極營造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優秀學生有再次選擇專業和到國內外協議學校學習深造的機會。
第九條 學歷證書頒發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長江師范學院普通本科(專科)畢業證書。學生畢業時,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長江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學費、住宿費
1.學校嚴格按重慶市財政局、物價局、教委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2.住宿費標準為1000-1200元/年(以當年物價部門審核標準為準)。
3.如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一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yznu.cn
錄取信息發布網址: zsb.yznu.cn
招生咨詢電話:023-72791999
第十二條 特別聲明:學校未委托和授權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工作,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請直接與招生就業工作處聯系。
第十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長江師范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長江師范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長江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就為大家分享到這里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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