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學費及住宿費
第二十七條我校普通本科所有專業實行學分制,按所修學分收取學費,學年初,按一定標準預收學費,學年結束,根據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學費收費標準及所修學分進行結算。一般本科專業的學費預收標準為:藝術類專業12000元/生·學年,建筑學和城市規劃專業6500元/生·學年,理、工、經管類專業5500元/生·學年,文、史、哲專業5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八條以突出實踐教學、強化學生動手能力、使畢業生更加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的教改試點專業(應用型本科)按學年制收費,收費標準為:文理兼招類專業(市場營銷、旅游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6000元/生·學年;理工類專業(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7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九條我校與英國伯明翰城市大學(BCU)中外合作辦學本科教學項目(專業:市場營銷;層次:本科,簡稱BCU班)學費標準為:國內前2年23000元/生·年;2年后轉入BCU學習者,學費按英方標準執行,未出國者轉入我校相關專業學習,學費按該專業該年級標準收取。
第三十條高職?瓢磳W年制收費,文史類專業75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8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9000元/生·年。
第三十一條住宿費按1200元/生·年統一預收,入學后再根據實際住宿條件和經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住宿費收費標準結算。
第七章其他
第三十二條新生入校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完善的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助學金、學費緩繳與減免、勤工助學以及特殊補助等為輔的資助體系。
第三十四條學生完成學業后,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相應的桂林理工大學本科、?茖W歷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五條桂林理工大學本?普猩W站網址:http://zj.glut.edu.cn;電話:0773-2295230,2295231;傳真:0773-5895303;郵箱:zsb@glut.edu.cn。地址:桂林屏風校區,廣西桂林市建干路12號,郵編:541004;桂林雁山校區,廣西桂林市雁山區雁山街319號,郵編:541006;南寧安吉校區,廣西南寧市安吉大道15號,郵編:530001,電話:0771-2204168,2204368(兼傳真);南寧空港校區,廣西扶綏縣城南新區雙擁東路(南寧國際機場空港經濟區內),郵編:532100,電話:0771-5075888,5075889(兼傳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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