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西北民族大學(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代碼10742,直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簡稱國家民委),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民委與教育部、甘肅省人民政府共建學!,F有西北新村校區和榆中校區,西北新村校區地址為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西北新村1號,郵編730030;榆中校區地址為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夏官營鎮,郵編730124。
第三條學校本科生畢業時所頒發學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為西北民族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普通本科及預科招生包括文理科、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員、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專項計劃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等。
第五條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選拔。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本科、預科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本科、預科招生重大事宜,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為西北民族大學常設機構,負責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工作的具體落實和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國家民委和生源。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以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研究擬訂學校招生章程、招生簡章;
(四)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五)組織實施學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七)對招生生源情況進行調研分析;
(八)協調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由學校紀委監察部門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2020年學校計劃招收本科生6200人,少數民族預科生393人。按照教育部和國家民委的有關工作要求,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學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并報國家民委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條 學校本科、預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部門向社會發布。
第十一條學校預留少量本科計劃,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ㄗ灾螀^、直轄市)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較少民族生源等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普通本科專業面向31個。ㄗ灾螀^、直轄市)招收各民族考生,本科招收的少數民族考生比例按照教育部、國家民委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少數民族考生調檔比例,具體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規則為準。預科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
第十三條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包括加分、降分等政策。
第十四條非外語類專業外語課程均采用英語授課。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對進檔考生按專業計劃的100%錄取。
第十六條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數不足時,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征集志愿,經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本科一批次招生的省份,第一輪投檔未完成計劃時,參加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征集后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所有剩余本科一批次計劃數將轉到本科二批次其他專業繼續完成。
第十七條學校普通文、理科專業錄取時,依據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制定的投檔原則錄取。根據進檔考生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原則確定其錄取專業,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其中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BC以上,進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擇優錄;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錄取。
高考改革試點。ㄖ陛犑校┌词〖壗逃鞴懿块T規定錄取,考生填報志愿須符合選考科目范圍。其中浙江省、山東省分段平行錄取,按招生計劃1:1“專業+學!逼叫兄驹镐浫;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進行專業組內的專業錄取,專業調劑只在專業組內進行。第十八條學校普通文、理科及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同等分數下,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考生同為漢族或少數民族時,按照單科成績排序錄取,其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綜、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綜、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成績排序,不分文理的。ㄗ灾螀^、直轄市)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成績。對英語單科成績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按照外語、語文、數學成績排序。
第十九條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第二十條漢語言、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英語(蒙英雙語)、法學(藏漢雙語)、物理學(藏漢雙語)、數學與應用數學(藏漢雙語)、工商管理(藏漢雙語)專業各方向只招收高考加試相應民族語或使用相應民族語答卷的考生。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藏語言)、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蒙古語言)、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言)專業招收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的非民語考生。
第二十一條農村定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國家專項計劃等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高考錄取時單科成績要求:法學(藏漢雙語)、漢語言專業,高考語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成績原則上達到及格分;外語類專業高考外語成績原則上達到及格分;經濟學、金融學、保險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應用心理學專業屬文、理科兼收,數學成績原則上達到及格分;數學與應用數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電子信息類(含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土木工程等專業及專業類數學成績原則上達到及格分。
第二十三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在使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所在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定的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報考志愿錄取。
在使用順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檔的。ㄗ灾螀^、直轄市),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投檔成績按專業課成績占60%、文化課成績占40%的折算成績投檔,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報考志愿錄;音樂與舞蹈學類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線后,對于進檔考生,以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報考志愿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專業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線后,按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四條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在甘肅、山西、貴州等錄取時,成績達到合格并符合該專業體檢要求的考生,按相關省份錄取原則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內蒙古符合該專業體檢要求的藝術類考生錄取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
遼寧考生錄取時,學校承認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在遼寧省組織的該專業?嫉某煽,合格線劃定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汲煽兒细、文化考試成績達到遼寧省藝術類本科控制線以上且符合該專業體檢要求的考生,按專業課成績占60%、文化課成績占40%的折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報考志愿錄取。
第二十五條學校體育類專業錄取時,對于進檔考生,按照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體育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六條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時,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級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的相關規定執行,同時必須通過我校專項測試。對專項測試合格經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專項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七條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華僑、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少數民族預科生錄取時,根據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成績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排序錄取,其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綜、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綜、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成績排序,不分文理的。ㄗ灾螀^、直轄市)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成績。
第三十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標準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三十二條根據《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教育廳關于西北民族大學學分制學費正式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5]948號)文件等,學校學年學費收費標準如下:普通類預科(文)、文科類專業3800元/學年;普通類預科(理)、理科類專業4300元/學年;外語類專業44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4500元/學年;醫學類專業48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6900元/學年;民語類文科專業2500元/學年;民語類理科專業3000元/學年;新疆文、理科預科3000元/學年;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招收的藏語言、蒙古語言、維吾爾語言專業方向的非民語考生免收學費;旅游管理(校企合作)專業9000元/學年;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待定,按甘肅省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學費標準執行。
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800-1200元。
在新生入學時,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將按照新標準執行。
第三十三條聯系部門:西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西北新村1號
郵編:730030
學校網址:http://www.xbmu.edu.cn
電話(傳真):0931-2938300、2938301
電子信箱:zsb@xbmu.edu.cn
監察舉報受理電話:0931-2938568。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西北民族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本章程公布后若有與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西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21西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49甘肅高考往年征集志愿的院
時間:2024-07-02 15:0:27甘肅高考錄取結果什
時間:2024-07-02 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