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外語職業學院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專科三年算下來學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蘭州外語職業學院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學院招生實行“陽光收費、亮證收費”,收費標準將嚴格執行甘肅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其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住宿費800-1200元/年(不含臥具購置費),收費標準通過有關新聞媒介向社會公布。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蘭州外語職業學院招生簡章。2019級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為了保證蘭州外語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使廣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學院具體錄取規則,確保教育部招生有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和“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實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考、綜合評價錄取、對口升學考試和五年一貫制等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全程公開、信息透明,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蘭州外語職業學院(甘肅。
第五條學校代碼:12832
第六條辦學層次:普通高職(專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學校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和平開發區薇樂大道137號(郵編:730101)
第九條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人員
第十條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擬定招生計劃,研究招生相關政策,組織實施招生錄取,討論決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黨委書記、分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并常設招生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十一條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招生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十二條學院成立招生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加強對招生錄取過程中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以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學院建立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明確到崗位、具體落實到人。
第十四條學院具體招生工作人員由招生領導小組抽調教務處、學生處和網絡信息中心等部門有招生資格的人員參加。
第十五條招生辦公室要認真貫徹教育部和省上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對選定的招生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培訓和教育,做到先培訓、后上崗,增強依法執招的意識,確保學院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順利地進行。
第四章 錄 取
第十六條學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七條學院普高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以文化課統考成績為主,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遵循分數優先、志愿優先,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
第十八條學院綜合評價錄取工作中,高中生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中職生依據中職主干課程(文化課)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評結果,按照考生文史類(含藝術)、理工類(含中職)成績統一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部分專業采取面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根據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由于各地區成績評定差異適度調整考評基數,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考生依據上級有關政策和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照顧。
第十九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工作在文化課成績(含外語分數)、相關科目成績達到我院最低控制分數后,按考生藝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中職生對口升學招生錄取按照招生的專業類別(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工業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當批次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考生錄取不足時,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足時,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其他志愿考生;當批次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考生較多時,按第一志愿專業分數由高到低錄取,錄取未滿按第二志愿分數由高到低錄取,以此類推。
第二十二條各省級招生委員會按教育部統一規定,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照顧政策,學院原則上均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根據學院專業設置,招生錄取工作依照各省級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安排,一般安排在專科批次、高職?婆、綜合評價錄取時段進行。
第二十四條外省考生錄取批次、規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報到、收費等一切待遇與甘肅考生相同。
第二十五條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肢體殘疾但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線的考生,給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六條根據生源情況,部分專業錄取時將對英語成績有所要求;對生源相對集中專業的錄取,如英語、計算機等專業,在總分控制線上,將對單科成績有所要求。
第二十七條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錄取過程中確需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開?忌梢酝ㄟ^學院網站和各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辦)錄取查詢平臺查詢本人的錄取情況。
第二十八條學院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為凈化招生環境,排除外界干擾,招生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
第二十九條學院每年將通過有關新聞媒體、互聯網、考生所在地招生辦或畢業學校等渠道向社會各界和廣大考生公布招生專業、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招生錄取結果。
第三十條錄取名單經省級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審批后,由學院招生辦公室打印《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加蓋學院院長和招生辦公室簽章后,由學院直接將通知書郵寄給考生?忌盏酵ㄖ獣,憑通知書到畢業學校或市(縣、區)招生辦領取紙質檔案,辦理戶籍遷移等手續;學院憑《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和經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辦)核準備案的數據庫核實資格后,按《新生報到須知》辦理新生入學、注冊手續。
第三十一條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名單(含考生號),將在學院規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以后三天之內傳報學院有關部門,并在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時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上報教育部備案。
第三十二條學院招生實行“陽光收費、亮證收費”,收費標準將嚴格執行甘肅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其學費標準為 8000元/年;住宿費800-1200元/年(不含臥具購置費)。校企合作專業另收4500元訂單專業培養費,特色專業另收2500元特色專業培養費,具體詳見學院官方網站公布。
第三十三條凡按國家任務招收的普通?疲ǜ呗殻⿲W生,根據教育部和學院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在畢業時頒發教育部監制并通過電子注冊的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
第三十四條對招生錄取中出現的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依據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學院招生相關文件中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獎學金設置情況及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三十五條學院十分關注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在管好用好國家學生資助撥款及學院自籌資金設立的獎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困難補助的同時,積極開拓幫困助學途徑,以“獎、助、補、減”等方式幫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獎 學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設立了專業獎學金及優秀新生獎、學術科研獎等單項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獎金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獎金5000元。
(3)專業獎學金:凡是按國家計劃內招收的普通專科(高職)生,均有享受專業獎學金的資格,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10%的學生可享受專業獎學金,其中一等2%,二等3%,其余為三等。
(4)優秀新生獎:在每年錄取的新生中,凡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高考成績高出我院在本省最低錄取分數線200分以上者,入學后發放一次性入學獎學金1000元;高出我院在本省最低錄取分數線150分以上者,入學后發放一次性入學獎學金500元。
(5)單項獎學金:設立學習優勝獎、新風尚獎、文體優勝獎、學術科研獎。
2.助 積極拓寬勤工助學渠道,有專門機構負責為經濟困難學生安排勤工助學崗位。
3.補 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學生家庭如遇到突發性特殊困難或家庭經濟困難,不能維持正常的學習生活者,可申請助學金。批準的學生都享受政策性補貼每人每年4000元生活費,比例為25%。
4.減 對個別家庭經濟條件極差且學習優秀的學生,以及遇到重大自然災害(如地震、泥石流等)的學生,若交納學費確有困難可申請助學貸款或減免部分學費。
第六章 招生聯系方式及其它
第三十六條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如有考生及家長被欺詐,學院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凡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可登錄學院網站或來電咨詢我院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
1.招辦電話:0931-5199152 51991535199156
0931-5273444 52735555273488
2.招辦傳真:0931-5199155
3.學院網址:www.lzcfs.com
4.招辦網址:www.lzcfs.cn
5.E-mail :zsb@lzcfs.com
6.投訴電話:0931-5199151
7.投訴郵箱:tsjb@lzcfs.com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九條招生工作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其它任何單位和組織不得以學院招生就業處的名義進行宣傳和招生。
第四十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執行,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蘭州外語職業學院錄取通知書,開學時間,入學考試指南軍訓宿舍條件轉專業政策
院系設置
院系專業設置:
序號 | 系(部) | 專業名稱 |
1 | 應用外語系 | 應用英語、旅游英語、商務英語、應用日語、應用阿語 |
2 | 經濟管理系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業管理、市場營銷、市場營銷 |
3 | 工商管理系 | 工商企業管理、商務管理、項目管理 |
4 | 信息與傳媒技術系 | 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教育、網絡工程、動漫設計與制作和室內設計 |
5 | 財政金融系 | 融管理與實務、國際金融、法律事務專業,金融管理與實務 |
6 | 會計學系 | 會計電算化、會計電算化(會計與統計核算)、財務管理 |
7 | 教育與藝術系 | 應用英語(英語教育)、廣告設計與制作、舞蹈表演 |
特色專業
計算機網絡工程
旅游英語
應用阿拉伯語
西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21西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49甘肅高考往年征集志愿的院
時間:2024-07-02 15:0:27甘肅高考錄取結果什
時間:2024-07-02 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