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審核及測試
1.初審:我校將組織專家組,結合考生的志愿情況,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于4月底前在我校招生辦網站、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的“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初審合格名單,考生請自行查詢公示名單,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2.公示合格者于6月14日到我校進行綜合素質測試。測試采用面試形式,主要考察學生相關學科專長、邏輯思維能力、創新發展潛質等?忌鷳{本人身份證及學生證參加測試,測試期間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3.學校將依據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確認我校自主選拔資格考生名單,名單將在我校招生辦網站、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的“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選拔招生資格。
六、錄取原則
1.志愿填報:被確定為福州大學自主選拔合格的資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辦(或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填報志愿。
2.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福建省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政審體檢合格,我校將根據專業志愿確定專業給予錄取。
七、監督機制
1.我校招生工作由學校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2.我校將在校招生辦網站、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的“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自主選拔擬確定資格名單。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
3.學生以及所在中學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屬實、齊全。凡發現所在中學對推薦工作不負責任或參與弄虛作假,我校今后將限制或取消其在我校的自主選拔推薦資格,同時提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嚴肅處理;對已取得我校自主選拔預錄資格的考生,將取消預錄資格;高考錄取后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
4.如對我校自主選拔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向我校監審處申訴,申訴電話:0591-22865580。
八、附則
1.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福建省招生部門組織的高考報名,并參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2.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其它錄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福州大學本科招生章程》為準。
3.申請我校自主選拔的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招生辦網站的相關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1—22866857,22866851,87893124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園路2號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50116
招生網址:http://zsb.fzu.edu.cn
電子郵箱:fdzsb@fzu.edu.cn
十、其它
本簡章由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關于自主選拔錄取辦法有新的變化,則以教育部頒布的正式文件為準
福建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時間:2023-09-17 07:0:01福建自主招生學校名
時間:2023-09-13 16:0:272019福州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時間:2023-09-14 20:0:442019廈門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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