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訂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0〕29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精神。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依法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院和考生的正當權益,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要
第一條 學院全稱:福建省閩北職業技術學院。
第二條 學院國標碼:13764。
第三條 學院地址:南平市延平區江南新區職教園區海瑞路9號。
第四條 辦學層次:?
第五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院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三章 招生機構
第七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學院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學院的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招生委員會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舉報電話:0599-6133068。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九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學院2020年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數均經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相關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考生填報志愿用書《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學院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條 學院根據生源志愿情況,按有關規定對招生計劃進行相應調整。
第十一條 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學院遵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院負責、教育考試院監督體制,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綜合考生德智體美等條件公平、公正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執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的照顧政策。
第十四條 福建省考生,執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結合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其他省考生,執行招生省份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志愿投檔規則,按高分到低分結合專業志愿順序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六條 所有專業無男女生錄取比例要求。
第十七條 所有專業無加試要求。
第十八條 學校在錄取結束后,將給每一位被錄取的學生寄發加蓋學校公章及院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關省份規定的形式公布?忌嗫傻卿浳以壕W站招生專欄查詢預錄取情況。
第五章 招生紀律
第十九條 招生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對任何違反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將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條 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取得錄取資格的考生,經查實,學院將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口所在地。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條 學習年限:三年。
第二十二條 收費標準:學院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軟件技術專業按閩價〔2004〕費16號文和閩價費〔2012〕356號文,學費標準每學年9000元,其它專業按閩價〔2000〕費245號文,學費標準每學年6000元;住宿收費按閩價費〔2012〕567號文件執行,所有的學生公寓均已安裝空調,收費標準(含空調費用)為:八人間650元/學年/生、六人間970元/學年/生、四人間1300元/學年/生;教材代辦費按學年預收按學年結算,多還少補;關于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的清退問題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 關于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的清退問題
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辦法清退:
(一)繳費后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二)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三)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條 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經學院評定品學兼優的學生,每年可獲國家獎學金8000元或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院級一等獎學金每年1000元、二等獎學金600元、三等獎學金300元,具體金額變動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經認定可享受國家助學金(特殊困難學生每年4500元、困難學生每年2800元),同時開通生源地貸款以及提供勤工助學工作崗位等,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五條 新生報到查驗:為確保新生質量,我院在新生入學后,將對新生報考材料進行復核,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畢業及就業: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福建省閩北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就業雙向選擇,學院提供就業指導,并積極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mbu.cn
通訊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江南新區職教園區海瑞路9號 閩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繼續教育處。
郵政編碼:353011
學院招辦電話:0599—6133066
學院招辦傳真:0599—6133067
學院招辦電子信箱:mbzyzb@163.com
投訴電話:0599-6133068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公布即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閩北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福建省閩北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6月3日
集美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1 10:0:19福建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0:0:12集美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1 09:0:58福建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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