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采用3+1+2模式,總分為750分,各個科目分值如下:語數外每科各150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考試的6門科目,每科滿分為100分,共300分。其中,首選科目(物理、歷史)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考試時間
時間 | 6月7日 | 6月8日 | ||
9:00-11:30 | 15:00-17:00 | 9:00-10:15 | 15:00-17:00 | |
科目 | 語文 | 數學 | 歷史/物理 | 外語 |
時間 | 6月9日 | |||
8:30-9:45 | 11:00-12:15 | 14:30-15:45 | 17:00-18:15 | |
科目 | 化學 | 地理 | 思想政治 | 生物學 |
2022福建高考加分辦法公布!加分對象一共有9類,最高加20分!
劃重點:9類分別是——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為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加分分值為10分。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為5分。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分值為5分,并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為5分,加分對象為全省19個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等少數民族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民族鄉、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具有3年完整戶籍,且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學校具有3學年完整學籍,并有連續3學年的實際就讀經歷。
6.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中國技能大賽(國家級一類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福建省選拔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高職分類招考相關對口專科專業的,可予以免試錄取。
8.獲得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高職分類招考相關對口專科專業的,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技能測試成績按滿分計,同時錄取總成績加5分。
9.獲得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高職分類招考相關對口專科專業的,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技能測試成績按滿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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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個少數民族鄉為:福鼎市硤門鄉、佳陽鄉,福安市坂中鄉、穆云鄉、康厝鄉,霞浦縣鹽田鄉、水門鄉、崇儒鄉,蕉城區金涵鄉,龍海市隆教鄉,漳浦縣湖西鄉、赤嶺鄉,連江縣小滄鄉,羅源縣霍口鄉,惠安縣百崎鄉,寧化縣治平鄉,永安市青水鄉,上杭縣廬豐鄉、官莊鄉。
省教育廳通知原文如下: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和我省有關規定,為做好今年我省高考(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和普通高考,下同)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及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申報對象為已參加2022年我省高考報名且符合錄取照顧資格條件的考生。
2.擬參加2022年普通高考補報名且符合錄取照顧資格條件的考生,待補報名現場確認時再一并補申報。
3.對于已參加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分類招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在錄取照顧資格申報時間結束后至2022年7月15日前因相關技能大賽舉辦才獲得錄取照顧資格的未被錄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補申請。
二、照顧項目
根據《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招委〔2021〕1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閩教學〔2019〕35號)規定,2022年福建省部分高考錄取照顧項目如下:
三、申報辦法
1.符合條件的考生須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本人高考報名現場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申報時,考生須按照《2022年福建省高考錄取照顧資格考生申報須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2年福建省高考錄取照顧資格考生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含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復印件上驗證人須簽名并加蓋公章)。其中,少數民族考生還須提交《福建省少數民族考生享受高考錄取照顧政策資格審核申請表》(附件3,以下簡稱《申請表》)。
3.考生可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www.eeafj.cn)綜合信息欄目中下載上述表格,如實填寫。
四、審核程序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定2名以上國家公職人員,負責對考生所申報的錄取照顧項目進行審核確認(其中考生少數民族成分須報送當地民宗部門審核確認)。審核確認后,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填造《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考錄取照顧資格考生花名冊》(附件4)、《2022年福建省高職分類考試錄取照顧資格考生花名冊》(附件5),并分別通過“高招管理系統”或“高職分類招考考務管理平臺”完成信息錄入工作,于3月12日前提交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2.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按規定進行公示,學校還須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審核確認后的每位申報考生《登記表》《申請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須復印一份,由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留存2年備查。
3.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匯總后,并于3月14日前分別通過“高招管理系統”“高職分類招考考務管理平臺”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審核結果,同時應按規定進行公示。
4.省教育考試院將于3月17日前,將網上審核結果打印下發設區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核對。各設區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于3月19日前,將每頁加蓋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并將紙質《花名冊》(每頁簽字并加蓋公章)報送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備案。
5.省教育考試院將各設區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核對確認的最終名單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享受相應的錄取照顧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高考加分工作,要專門組織一批熟悉政策、堅持原則、責任心強的國家公職人員,負責資格審核工作。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審核工作責任制,明晰考生資格審核中的主體責任、工作流程、審核規則,認真審核把關,切實做好轄區內高考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及審核、公示工作,并對審核結果負責。少數民族考生資格審核工作嚴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福建省公安廳關于加強少數民族考生享受高考錄取照顧政策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1〕4號)執行。
2.加強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嚴格落實加分考生資格四級網上公示機制,詳實、準確、及時地做好錄取照顧考生資格信息的分級公示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督,高中階段學校須按有關規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公示時須按照顧類型分類,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所在學校、錄取照顧項目及審核單位等。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網上公示信息須保留到當年年底。各地要暢通申訴渠道,在公示地點或網上頁面公布有效的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對舉報和考生申訴要進行調查核實并妥善處理。
3.嚴肅工作紀律。各地要建立健全錄取照顧資格審核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虛作假等手段獲取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請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將此文件轉發至轄區內所有高中階段學校。
集美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1 10:0:19福建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0:0:12集美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1 09:0:58福建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