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華僑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根據《華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華大教〔2017〕140號)、《關于本科學生轉專業補充規定的通知》(華大教〔2015〕64號)、《華僑大學關于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的指導意見》(華大教〔2018〕138號)等文件的有關要求,本著對學生高度負責的態度,結合我院辦學實際情況,對學生(含本院和外院)申請轉入金融學、經濟學、投資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專業,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轉專業受理對象:本科一年級學生。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1.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2.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學院相關專業學習的;
3.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4.境外生轉專業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三、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1.境內生招生時有特殊要求的本科學生和非經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特殊錄取類型學生(含單獨招生、注冊入學、預科班、民族班等);
2.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轉專業的;
3.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休學期間的;
4.應予退學或應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5.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四、境內生轉專業的具體規定
1.申請人高考成績應符合轉入專業的學校在該省份最低錄取分數10分以內;
2.學生成績優良,轉入各專業的學生學習績點原則上不低于3.5。
3.轉入前需參加面試,最終以綜合成績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第一學期績點/510080%+面試成績(百分制)20%
4.跨專業轉入人數不超過當年該專業實際招生數的5%,轉出人數不超過當年該專業實際招生數的10%。
5. 根據《華僑大學關于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 學生在校期間僅有一次在所屬大類內專業分流的機會。分流專業確定后如需變更專業(不得在本大類內變更),則按學校轉專業的有關規定辦理(注:經濟學大類專業只可申請轉到本院金融學專業或外院其他專業)。
五、辦理程序:
1.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華僑大學轉專業申請表》,交到學院教務室,經轉出、轉入學院同意后,報教務處審核批準;
2.學校每學年第二學期統一公布時間集中受理轉專業申請;
3.咨詢受理:學院教務室陳老師(tel:0595-22693540))
4.本規定由經濟與金融學院負責解釋
類別 | 專業名稱 |
---|---|
哲學類(本) | 哲學 |
經濟學類(本) | 經濟學 |
金融學類(本) | 金融學 投資學 金融學(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 金融學(CFA)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法學類(本) | 法學 |
社會學類(本) | 社會學 |
教育學類(本) | 華文教育 |
體育學類(本) | 體育教育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中國語言文學類 漢語言文學 漢語國際教育 應用語言學 漢語言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日語 翻譯 英語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廣播電視學 廣告學 新聞學 |
數學類(本) | 數學與應用數學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物理學類(本) | 應用物理學 |
化學類(本) | 應用化學 |
地理科學類(本)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技術 |
統計學類(本) | 統計學 |
機械類(本) | 機械工程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業設計 車輛工程 |
儀器類(本)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材料類(本) | 材料科學與工程 材料化學 功能材料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子信息類(本) | 電子信息工程 電子科學與技術 通信工程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信息工程(移動通信技術方向) 人工智能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 物聯網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人工智能方向) 信息安全 數字媒體技術 網絡工程 |
土木類(本) | 土木工程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 |
化工與制藥類(本) | 化學工程與工藝 制藥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生態工程 環境工程 環境科學 |
建筑類(本) | 建筑學 城鄉規劃 風景園林 |
生物工程類(本) | 生物工程 |
植物生產類(本) | 園藝 |
臨床醫學類(本) | 臨床醫學 |
藥學類(本) | 藥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類(本) | 工商管理 國際商務 會計學(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 會計學(ACCA) |
公共管理類(本) | 行政管理 土地資源管理 公共事業管理 城市管理 |
電子商務類(本) | 電子商務 |
旅游管理類(本) | 酒店管理 會展經濟與管理 旅游管理 |
音樂與舞蹈學類(本) | 舞蹈表演 音樂表演 舞蹈學(師范) 音樂學(海外教育) 舞蹈學(海外教育) 音樂表演(禮儀與航空服務方向) 舞蹈表演(禮儀與航空服務方向) |
戲劇與影視學類(本) | 播音與主持藝術(航空播音方向) |
美術學類(本) | 美術學 繪畫 |
設計學類(本) | 視覺傳達設計(含動畫) 環境設計 產品設計 |
其他(本) |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 |
集美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1 10:0:19福建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0:0:12集美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1 09:0:58福建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