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小學幼兒園暑假放假時間安排及開學時間安排通知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時間,僅供參考!
學校2017年7月16日?8月14日,共4周;中等職業學校在保證完成教學計劃的前提下,可提前一周左右安排學生實習或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學和初中)2017年7月16日?8月21日,共5周。教職員工提前一周上班。為確保廣大師生能度過一個豐富、健康、快樂、安全、有意義的暑假,現就暑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各縣(市)區、各學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切實關心教職員工的暑假學習和生活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根據有關要求,關心教職員工的假期生活,按時放假,保證教職員工在假期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放松精神,緩解疲勞,保障廣大教職員工的身心健康。
要把的重要講話精神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密切結合工作實際,不斷適應中小學生的年齡和特點,以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切入點,切實把培育和踐行融入中小學德育工作全過程,落實到教育教學和管理服務各環節。
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的要求,以落實省委宣傳部“明德知禮工程”為重點,合理安排假期工作,提早謀劃開學準備工作,科學制定新學期工作計劃。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安排1-2次登;顒,具體時間自行確定。
二、認真落實學校及校外活動場所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暑假工作首位,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學校在放假前,對全體師生特別是畢業年級學生進行一次珍愛生命、遠離危險的安全教育,重點要加強交通安全、意外傷害、防火防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今年暑假要重點做好防溺水事故的宣傳教育,尤其是針對農村中小學生正確選擇游泳方式、防野浴的宣傳教育。要通過放假前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長做好學生假期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明確家長對學生的校外安全監護主體責任,增強學生校外活動的監管和安全保障。要集中開展一次學校安全檢查整治工作,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和各類校外活動場所組織的各項活動安全預案的演練和指導,嚴格控制規模和形式,做好安全工作預案,強化責任意識和防范風險意識,層層分解任務,層層抓好落實。加強對活動場地、設施、器材的安全檢查工作,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積極倡導和組織中小學生開展有益的暑假活動,過一個內容豐富、健康快樂假期生活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發揮學生校外活動場所、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博物館、圖書館等校外文化場所的作用,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讀書演講比賽、書法比賽、參觀博物館、科技館等各類豐富多彩的活動。
要進一步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要認真組織中小學生積極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加強學生志愿者隊伍建設,開展學生志愿者服務公益活動,并探索將學生志愿者的活動時間和次數列入德育評價內容,引導學生了解社會,服務社會。要教育和引導學生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加強體育鍛煉,堅持戶外活動,注意膳食營養,養成衛生、健康的生活習慣。
精心設計布置好“社會實踐活動”、“讀書活動”、“體育活動”三個家庭作業,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組織、有總結。各學校要加強網絡安全和網絡道德教育,教育學生文明、安全、健康上網,引導家長加強對子女假期上網的教育管理,使學生遠離網吧,自覺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特別關注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特殊群體的假期活動,在生活和學習上予以指導和幫助。
四、嚴禁利用假期進行任何形式的補課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貫徹《吉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治理和糾正教育亂收費等問題的意見》(吉教辦字[2014]45號)和《吉林省教育廳重申六條嚴禁》以及《長春市教育局關于治理公辦中小學校和公辦學校教師亂辦班亂補課工作實施方案》(長教師字[2015]1號)、《長春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長春市中小學師德建設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長教師字[2015]2號)要求,要切實采取措施,把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制止違規收費的各項要求和規定落實到每一所學校。各學校在暑假期間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組織學生集體上課、補課,不得延遲放假或提前開學。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明確提出要求,堅決嚴禁教師私自辦班、有償補課等違規行為。各中小學校和教師一律不得組織參與或動員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的各類復習班和培訓班,學校、幼兒園不得在假期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和培訓班。要建立健全檢查監督機制,持續開展治理公辦教師亂辦班、亂補課的專項行動,加大查處力度,對違反規定的學校校長和教師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