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從7月7日開始,8月31日結束,9月1日正式開學;普通高中從7月11日開始,8月21日結束,8月22日正式開學;根據家長需要,幼兒園可實行教師輪休制度。放農忙假的地方,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假期。普通高中畢業年級可適當縮短假期,但不得少于假期的一半。
衡水市教育局
關于做好中小學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工業新區管委會社會發展局、濱湖新區教育委員會,市直各普通中學、幼兒園、特教學校:
暑期將至,為讓廣大師生度過一個健康、平安、充實而有意義的假期,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放假時間
暑假,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從7月7日開始,8月31日結束,9月1日正式開學;普通高中從7月11日開始,8月21日結束,8月22日正式開學;根據家長需要,幼兒園可實行教師輪休制度。放農忙假的地方,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假期。普通高中畢業年級可適當縮短假期,但不得少于假期的一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各學校要根據學生年齡特點,通過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嚴防溺水、火災、觸電、雷擊、拐騙、綁架、搶劫、踩踏、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傳染病等各類事故發生,切實增強廣大中小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同時,各地要對學校校舍、設備設施及在建工程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第一時間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扎實做好假期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各縣市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各中小學校要科學適量布置暑期家庭作業,嚴禁組織學生集體上課,在職教師不得組織、參與任何形式的有償補習活動。各學校、幼兒園不得聯合或將校舍租賃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違規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罰。
(三)加強中小學生假期思想教育工作。各地要指導廣大家長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指導家長對孩子進行誠實守信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遠離“黃、賭、毒、黑”等不良誘惑,遵紀守法,做文明公民。同時,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做好假期控輟保學工作,對有輟學苗頭的學生,要采取針對性措施,深入細致做好工作,防止學生流失。
(四)科學安排學生暑期生活。各中小學校要科學指導學生假期生活,鼓勵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加強與家庭、社區的聯系,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圖書館、體育館等場所,組織開展主題教育活動,豐富學生假期生活。要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讓學生體驗到暑期的快樂。
(五)嚴格招生工作管理。各地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嚴格招生工作管理,維護招生工作秩序。要重點做好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妥善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要進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機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堅決杜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三、報送材料
6月20日前,市直特教學校、幼兒園將秋季招生計劃報基礎教育科,并按照有關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妥善做好招生工作。
衡水市教育局
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