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市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各鄉鎮中心小學,公辦幼兒園:
為深入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根據贛州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全市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的通知》(贛市教學前字〔2016〕5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幼小協同科學銜接
二、活動安排
1.準備階段。5月20日-31日,各鄉鎮中心小學,公辦幼兒園制定活動方案,編制宣傳材料。
2.實施階段。6月1日-18日,各鄉鎮中心小學,公辦幼兒園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3.總結階段。6月19日-20日,各鄉鎮中心小學,公辦幼兒園收集整理活動圖片、文字、音像資料,形成總結報告。
三、宣傳重點
深入貫徹落實《指南》,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指導家長為幼兒做好生活常規、學習品質、社會交往等方面的入學準備,宣傳提前學習、片面準備的危害。有效緩解家長“跟不上”的擔憂,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鄉鎮中心小學、公辦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把開展宣傳月活動作為傳播正確教育理念、宣傳科學保教知識、爭取家長和社會支持的重要契機。要緊扣活動主題,結合實際,認真制定本鄉鎮、本幼兒園活動實施方案,確;顒釉O計科學、有序進行。
(二)創新方式,注重實效。各校要因地制宜,組織開展豐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傳活動。大力宣揚貫徹《指南》的先進典型,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對嚴重違背《指南》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充分調動教師、家長參與和支持宣傳月活動的積極性。重點抓好“四個一”活動,即組織開展一次專題講座。各幼兒園要組織專家、有經驗的園長和小學教師為家長、教師開展專題講座,轉變教育理念,提升科學育兒能力。制作一期“幼小協同,科學銜接”主題宣傳欄。各中心小學、幼兒園,幼兒園各班要在醒目位置制作主題宣傳欄。學校宣傳欄內同時張貼《江西省保育教育工作十項規定》、《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等相關圖片資料。召開一次主題家長會。各幼兒園要結合“小學化”現象的危害,召開一次主題家長會,向廣大家長宣傳《指南》,幫助家長正確理解《指南》的內涵。組織一次幼兒園、一年級小學生家長和教師的座談交流活動。促進幼兒園與小學的相互了解。
(三)幼小同步,雙向銜接。各中心小學和幼兒園要廣泛參與到此次活動中,同步宣傳,雙向銜接,相互配合。幼兒園要指導家長從生活常規、學習品質、社會交往等方面為幼兒做好入學準備,大力宣傳提前學習、片面準備的危害。小學要堅持“零起點”教學,采取多種方式幫助幼兒盡快適應小學生活,有效緩解家長的擔憂,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各鄉鎮中心小學、公辦幼兒園要對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進行認真總結,在6月23日前將活動實施方案、總結和圖片報教育局學前教育辦。
5月23日
【辦公室關于開展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
全省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開展四年多來,各地圍繞教育部《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簡稱《指南》),精心組織,多途徑傳播科學保教、科學育兒的理念與方法,取得明顯成效。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教基二廳函〔2016〕8號)精神,經研究,決定今年開展第五個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幼小協同,科學銜接。
二、活動目的
通過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引導幼兒園和小學共同開展幼小協同、科學銜接活動,促進幼兒園、小學、家長三方形成合力,為幼兒升入小學奠定良好的基礎,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
三、活動時間
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有關要求
1.精心組織宣傳活動。各市、縣(區)要高度重視,切實把學前教育宣傳月活動納入年度工作重要內容,圍繞宣傳月的主題,精心制定宣傳月活動方案,全面部署并認真組織實施。
2.幼兒園和小學同步行動。各地要組織幼兒園和小學廣泛參與,同步宣傳。幼兒園要指導家長為幼兒做好生活常規、學習品質、社會交往等方面的入學準備,宣傳提前學習、片面準備的危害。小學要堅持“零起點”教學,采取多種方式幫助幼兒適應小學生活。幼兒園和小學應雙向銜接,相互配合,有效緩解家長“跟不上”的擔憂,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3.創新宣傳方式。教育部和省里將舉辦宣傳月啟動儀式,組織制作主題公益宣傳片,拍攝系列專家電視訪談節目,并在有關電視頻道和“微言教育”平臺循環推送,支持各地開展宣傳活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創新宣傳方式,充分利用多種傳媒,搭建宣傳平臺,組織專家、園長、校長和有經驗的教師為家長答疑解惑,提供有針對性的指導。充分利用所開發的主題公益宣傳片、微信平臺等資源,開展生動活潑、靈活多樣的公益性宣傳,注重社會影響,營造社會氛圍。
4.確?茖W規范。各地要堅持科學導向,充分發揮教研和專家的力量,對宣傳內容要精心策劃,嚴格把關。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借宣傳月名義搭車開展商業性活動,確保宣傳活動的科學性和公益性。
宣傳月活動期間,請各設區市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及時收集所轄縣(市、區)教育局和幼兒園的好做法和好經驗,報送我廳基礎教育處予以宣傳推廣,并將活動總結于6月25日前報送我廳基礎教育處。
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