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15?2016學年中小學校歷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學:
為使各中小學有計劃地安排2015-2016學年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如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基〔2010〕49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5?2016學年中小學校歷(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另就做好暑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暑假時間
小學、初中于7月4日放暑假,普通高中于7月14日放暑假,各中小學均于8月30日報到注冊,8月31日正式上課。中職學校和幼兒園可參照執行。
二、工作要求
(一)要開展好法治、安全教育工作。各中小學要在放假前集中對學生進行一次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并充分利用“致家長一封信”、校訊通、家長會等多種途徑,廣泛向學生宣傳日常生活安全常識。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維護社會穩定、遵守社會公德。重點做好學生防溺水、防雷電、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及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同時,要教育學生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不進各種成人娛樂場所及網吧。
(二)要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科學安排學生暑假各項活動,確保學生過一個輕松愉快而有意義的假期。各中小學要嚴格執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科學合理地布置學生暑假作業,不得布置機械重復和大量抄寫的作業。要利用假期時間,組織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讀書活動,指導學生閱讀和記錄讀書筆記。要以“我的中國夢”為主題,開展適合學生假期參與的教育活動,激勵教育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幫助中小學生確立積極的奮斗目標、價值取向和精神追求。
(三)要嚴格放假時間安排,規范辦學行為。中小學不得提前或推遲放假時間,不得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不得將教育教學設施出租給私人或團體開辦各種針對中小學生的收費補習班、培訓班。嚴格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在民辦教育機構以及校外的任何文化補課班、培訓班兼職、任課,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文化補課班。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各中小學一律不得組織教師、學生集體外出。
(四)要認真組織教師積極參加各類教育教學培訓活動。各中小學要認真做好培訓組織工作,確保參培教師報到率、培訓效果;積極組織教師參加相關學科修訂教材培訓,確保新課程計劃順利實施;要利用假期組織教師進行業務知識學習和師德師風教育;市直教育系統黨務和團隊干部要按照要求積極參加暑假期間安排的相關學習及培訓活動。
(五)要科學安排學校假期工作。各中小學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安排,依據招生政策切實做好招生工作,確保全市中小學招生平穩、順利進行。各中小學要組織教師在暑假寫出至少1周教案,并提前1周報到。各中小學要在暑假開學前,制定好學校工作計劃、德育工作計劃、校歷表、總課表等,認真做好開學準備工作。
(六)暑假期間各單位要嚴格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工作人員值班制度,要加強夜間巡查及校園防火、防汛工作,嚴防學校發生失火、被盜和公物損壞事件,校內重點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要到位,確保學校假期安全。同時,要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市直各學校值班安排情況于7月1日前報市教育局安全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