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自己的聲音 接通大眾的心靈
這是我幾來一直追尋的目標,也是我對自己作品的一個要求,或者說一個理想。那就是我必須要發出自己的、與別人不同的聲音,而且這聲音一定要接通大眾的心靈。
那么什么才是我的聲音,怎么才能區別與別人的聲音?我想得從三個方面來把握。
一、語言
性格決定命運,而性格的形成又離不開所生活的環境。我的生活環境決定了我這樣一種性格,我這樣一種性格又決定了我今天的這樣一種對話方式。那么我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呢,是由我所歸屬的民族,出生的家庭,生活的環境決定的。我要在這些前提下尋找自己所專有的、獨特的語言風格。
一直以來,我比較喜歡讀明清的小說和元代的戲曲,如《紅樓夢》《金瓶梅》《聊齋》,還有明清的一些筆記小說。我覺得,這些小說里面的語言特別生動、形象。讀著時,仿佛一個個人物活靈活現地站在面前;還有元代戲曲《竇娥冤》《琵琶記》《西廂記》里面的唱詞,感覺那么的樸實,又是那么的貼切。如何古為今用,如何讓自己的語言也能夠生動貼切地表達自己的思想,這是我努力的方向。
另外,在地球村這樣一個大的背景下,文化相互融合的機會越來越多,這使我們有機會獲取更多前沿的文化信息,但是,另一方面,受大環境的影響,我們也極易迷失自我。加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我們鄉村記憶越來越模糊。還有信息傳播方式的多樣,我們的話語變得越來越雷同。所以,在吸取新鮮的文化營養的同時,我們不能丟棄本我的東西。那么什么是本我的東西,我的理解是,除了自己以往的文化心理,還有一點不容忽視,那就是地域文化特色。我想,做一個有根的作家,就是要抓住自己生活的地域文化特色。那么,我們腳下的這塊土地究竟有著怎么的文化特色?蒙古族有氈包、哈達、博克,但是,我們記憶中一些代表著漢民族的文化符號正在日漸衰微,如兒時記憶中的土炕、窗花、鍋臺等,我們如今生活在一個千篇一類的城市中,我們的生活環境失去了個性,那么我們的作品是否也要失去那一份獨特呢?我印象中,地域文化特色鮮明的作家有莫言、賈平凹,陳忠實。他們都以自己的地域文化特色取勝,那么,我們如何利用好自己的地域文化特色,來充實我們的創作呢。
二、表達方式
對于一個寫作者來說,究竟是寫什么重要,還是怎么寫重要?其實,萬物都可入文,只是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寫法。所以,對于一個成熟的寫作者來說,怎么寫才是至關重要的。一篇小說最重要的是,它要有讓人讀下去的力量。綜合起來看的話,是小說的意蘊——通過語言、細節、故事等表現出來的意蘊,它的魅力在于洞察人性的復雜性。我曾經聽過《人民文學》主編李敬澤的一個講座,他說,好的小說就像一個美麗的園子。這個園子里有山、有水,有花草樹木、亭臺樓閣。一座美麗的園子要有值得人停下腳步觀賞的地方,一篇好的小說也要讓人留連忘返、顧盼徘徊。他說現在的小說,枝干突兀,而細節不足,所以,小說家們首先要拋棄以往語文老師的訓練,那就是中心突出、立意明確等。一篇好的小說,應該像一株枝葉繁茂的大樹,不僅有樹干,還要有樹枝、樹葉。所以,在以后的創作中,我力求使自己的作品豐滿、豐潤,能給讀者留下更多的值得回味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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