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需要由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那么2018年甘肅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及賠償項目計算方法是什么?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甘肅省2018年最新《交通事故及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居民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63.4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8076.1元/年
二、居民支出: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659.4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8029.7元/年
以上數據來源于2017年甘肅省國民經濟和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具體賠償項目及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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