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空氣質量,緩解道路交通壓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經市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決定在主城區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
東京大道(含)以南、一大街(含)以東、隴海鐵路以北、勞動路(含)-重工路(含)向南延長線以西的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時間
從2018年5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的7時至20時,法定節假日不限行。
三、限行規定
(一)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以末位數字為準),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兩個號。即: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1和6的機動車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二)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公交車、單位通勤車、出租汽車、校車;
3。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等專用車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三)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類貨車除了遵守以上規定外,還應遵守開封市對貨車的其他限行、禁行規定。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通告規定。
四、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
五、違反本通告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
限行時間:
從2018年5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的7時至20時,法定節假日不限行。
限行規定:
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以末位數字為準),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兩個號。即: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1和6的機動車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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