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婚假法定規定,海南晚婚婚假多少天
海南網絡辟謠專欄
全國人大于21日起審議計生法草案,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昨日,一些媒體聲稱: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或將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海南的晚婚假或將從13天變成3天!一時間,這一論調在網上傳的甚囂塵上。然而,并沒有!
翻閱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1日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發現草案中確實有這些變化↓↓
★草案中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根據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草案中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草案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規定享受獎勵的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對晚婚晚育夫妻的獎勵和福利,源自于上世紀70年代起實施的計劃生育政策。海南目前的規定是,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夫婦:除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日,共13天↓↓↓
△草案通過前,各省的晚婚假和產假時間表。
按一些媒體的解讀,晚婚假如果取消,那意味著在海南,原來13天的晚婚假,明年或只有3天!
《人民日報》權威解讀:
晚婚假元旦取消?這個說法不準確!
對比現行的人口計生法和此次的草案,現行法第25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第25條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的確刪除了關于晚婚晚育獎勵的規定。
但“晚婚假”和“晚育假”其實是兩回事,若按草案中規定,晚育假的確將取消,因為無論何時生育享受的生育假都將延長,但并不說明晚婚假也會隨之取消。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薛寧蘭研究員長期從事婚姻法的研究工作,她認為:人口計生法嚴格來說只規范生育這一階段,關于結婚的問題應該由婚姻法來規定;橐龇ǖ诹鶙l明確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這也就是說,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據。
婚姻法和人口計生法并不會對婚假或生育假的長短作出具體規定,應該由地方性法規或條例把它具體化,各地的規定也不一樣。在她看來,現在就判斷生育假將延長多少,或者取消晚婚假都為時過早。待草案通過以后,還需要各地的立法機關來修改對應的法規或條例,到時候各地立法機關才會討論到具體的延長或取消的問題,這都需要一個過程。
不過,聽聞“晚婚假”取消這一不準確消息后,
無數未婚的80后、90后已經受到100000點傷害!
日報妹看了這些評論還是好心疼,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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