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擾民是一個行為后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噪聲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那么烏魯木齊噪音擾民投訴電話是多少?噪音時間規定是什么時候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市長(政府)熱線:12345 工業噪聲:12369 建筑施工噪音:96310 交通運輸噪聲:88019194 社會生活噪聲:110
當居民對周邊噪音進行投訴時,市政府的投訴受理中心會根據噪音的種類,把投訴件根據職責來轉交給各個相關的主管部門,而相關部門就會根據自己的工作職責來對噪音進行查處。
假如是室內裝修活動所發出的噪音、廣場高音喇叭、叫賣等噪音,都是由公安機關為主來進行管理的。假如是涉及空調、餐飲店等社會生活而發出的噪音,那么就是以城管為主來進行管理。
假如是涉及工業企業等產生的噪音,那么就是由環保局為主來進行管理。假如是涉及道路等交通而發出的噪聲,那么就是由交通委為主進行管理。
另外,110是我國通用的報警電話號碼,其在大陸地區除負責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還接受群眾突遇的、個人無力解決的緊急危難求助等。
而噪音擾民本就屬于治安處理范圍,因此,在受到噪音污染時,我們也可以及時撥打110請求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擾民是晚上二十二點到早上六點之間。
1、一類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鐘的就是擾民了,屬于噪音污染。如果所處的地方出現了在這些范疇之內的行為就是擾民。
2、小區里裝修時間12時至14時、19時至次日7時才是不擾民。每個省份規定的時間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異,居民正常休息時間內操作算擾民。容許裝修的時間集中在7時到12時,14時到19時。
3、晚11點到次日早7點,分貝高于80分貝,即為擾民。
根據《城市區域噪聲標準》明確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
1、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
2、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
3、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4、工業區,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夜間指22點到次日晨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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