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這么多年最為珍藏的一本書,它是我愛上的第一本世界名著。
高中的時候,因為好奇買下來它,為了所謂的一點點虛榮心去閱讀這部作品,很認真地讀,它卻讓我恐懼。翻了兩章,便不敢再拿起來看,F在經歷了許多不想經歷的事情,從一個故作孤獨的人變成了一個真正開始明白孤獨的人。卻沒有了過往的浮躁,在一個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閱讀它,我仿佛重新發現了一個被廢棄已久的寶藏。曾經晦澀難懂的文字如今卻像滔滔江水一樣一波一波的撞擊你的心靈。睡夢中還會贊嘆怎么會有這樣環環相扣精彩絕倫的敘事方式。冷靜旁觀的口吻,讀罷卻激起心底最深處的蒼涼。
因為當時的無知與浮躁,我差一點錯過了它。所以當你還未嘗過痛苦,當你還未開始嘗試看透生命,請好好的收著它,不要讀它。
《百年孤獨》的內容復雜,人物眾多,情節離奇,手法新穎。馬爾克斯在書中溶匯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繽紛的文化。他通過描寫小鎮馬孔多的產生、興盛到衰落、消亡,表現了拉丁美洲令人驚異的瘋狂歷史。
布恩迪亞家族,漫長的幾代人之中,有手藝靈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聰明機靈的、有勇敢堅強的、有吃苦耐勞的、有光彩照人的……他們有堅毅的眼光,不輕易言敗的性格,無論是旅途勞頓的南征北戰,還是通宵達旦的歡娛,他們都可以用他們特有的魅力吸引體態美麗,性格豐滿的女性。我無法看出這個家族有什么弱點,但他們最終也不過才經歷了短短百余年,然后狂風襲來,他們的生命、他們的后代和關于他們的記憶,很快就那么無影無蹤。但卻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我已經不記得自己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是否有特別興奮或者特別悲痛的心情,只覺得文字像水一樣在我眼前流過,即便是難以理解的家族譜,時而現實時而魔幻的寫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歷史等等,這些那些打亂我讀書節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當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幾乎不動的姿勢一頁頁地看下去,看的時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時候放暑假剛剛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著墻上時鐘一分一秒走過。我沒有起床,也沒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嗎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議的,在讀這本應該不算是喜劇的故事時,我竟然涌起一種類似于平靜恬然的快樂。就好像我知道人終究會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陽光的瞬間,仍然忍不住微笑。
最為喜歡書里接近尾聲的這一句話,姑且作為我的讀書筆記吧:“過去都是假的,回憶是一條沒有歸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無法復原,即使最狂亂且堅韌的愛情,歸根結底也不過是一種瞬息即逝的現實,唯有孤獨永恒!
我在看《百年孤獨》前也問了多少人,這本書怎么樣。很多人跟我說,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們的評價只有很好看三個字。我試圖看過好幾次,每次都看了個開頭就看不下去了。幾年后某個朋友跟我提到說這本書很好時舉例說,你看頭一句:多年以后,奧雷連諾上校站在行刑隊面前,準會想起父親帶他去參觀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是不是很贊?其實我很早就聽說這句話很有名,但一直不曉得有名在哪兒。那個朋友解釋說: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過去時、現在時、將來時。馬爾克斯開創了一種新的敘述方式,讓小說回歸到了敘述的本質,對后來的文學創作影響很大,許多人都效仿了這種敘述方式。那一刻,我忽然決定重新開始閱讀這部偉大的作品。
百年孤獨,何謂之孤獨?
奧雷連諾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魚。金魚一共二十六條。他每天都做兩條,達到二十五條時,他又拿它們在坩堝里熔化,重新開始。
阿瑪蘭塔的晚年是在縫制殮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縫,晚上拆,直到死。
烏蘇娜瞎了之后發現:當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經心地來來去去時,烏蘇娜就憑自己剩下的四種感官注意別人的活動,使得誰也不會突然撞著她;很快她就發現,而家里的每個人卻沒覺察到。他們每天走的都是同樣的路,重復同樣的動作,同樣的時匆幾乎說同樣的話。
重復,幾乎是每個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學、上班、回家、吃飯、睡覺……我們每天都在不知不覺中重復著過日子。如果你仔細回顧,會猛然發現你幾個禮拜、幾個月幾乎都是這樣的日子,毫無特色。
忘記了初心,找不到人生的意義,機械麻木的重復,這就是孤獨。
張愛玲在《半生緣》里說,對于年輕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對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過是彈指間的事。
年輕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這種浮躁無處不在。年輕的時候誰都想熱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過上幾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梢坏┌捕,冷寂了,日子開始重復了,又倍感無聊,甚至無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虛,坐吃等死。
有時候我會想,究竟是熱烈澎湃的生活好,還是平淡安定的生活好?每個人對于生活道路的選擇都不盡相同。但我想,無論是要熱烈澎湃,還是要平淡安定,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要走的路。沿著自己選擇的路,一直堅持著走下去,走出自己的精彩和意義。
《百年孤獨》中有一句話:“無論走到哪里,都應該記住,過去都是假的,回憶是一條沒有盡頭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復存在,就連那最堅韌而又狂亂的愛情歸根結底也不過是一種轉瞬即逝的現實。”
無論遇到了什么樣的困難和迷茫都不要停下,唯有不忘初心,方能繼續前進,最終找到自己人生的意義。
加西亞·馬爾克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代表作《百年孤獨》。這樣介紹這位偉大的作家應該沒問題吧。他還有一本比較有名的著作《霍亂時期的愛情》推薦看一下。
《百年孤獨》,寫讀后感的時候本想寫一個帶有自己感情的概述,不過能力有限,日后再寫吧。
《百年孤獨》這本書在6天的努力之后讀完了,頭腦中只有一個模糊的印象,甚至連主角的名字都沒辦法回憶起,作者大概是故意的,用長的而且重復的名字來命名一個又一個不同的人,好讓讀者更迷惑,故事更瘋狂。我才疏學淺,很多地方實在讀不懂。這部書有很強的奇幻色彩,有時書中的故事更像一個神話,一個傳說,比如美人兒升天、鬼魂在世間徘徊、馬孔多應了預言被颶風毀滅。書中有大量的性,《霍亂時期的愛情》和《百年孤獨》很像,都大量描寫了性,好像作者用大量的性,瘋狂的性,有悖倫常的性來展示故事的奇幻和瘋狂,讓讀者隨之興奮,而心情又隨瘋狂又短暫的性而跌落谷底!栋倌旯陋殹泛盟朴幸环N魔性,能充分調動讀者的情緒,卻又能讓讀者對一切瘋狂無法想象的事淡然處之,好似正常的事。
《百年孤獨》記錄了一個家族由貧窮走向富有而又衰落,期間有一些起色,馬上又被規矩或者瘋狂而打碎。書中一個占篇幅不多卻貫穿全書的角色,他向命運的使者,來做一個實驗,可自己也逃不過命運,依舊要受人間苦痛。書開頭,主角好像空想家,瘋狂,固執,有開創性,勇敢,睿智。他以各種瘋狂的舉動來開啟了故事的序章。之后,在書的前半部分,沒有死亡的人,一切安詳,主角家族開始擴充,財富也開始積累,家庭環境開始變好。中間部分,家族成員變得十分多,財富開始瘋狂積累,戰爭開始,開始死人,有些是因為戰爭死去,有些不是,但有的人在戰爭的影響下開始朝壞的方向走,有的人能保持初心,保持清醒。但家開始在累積財富的同時也開始衰落,但當時看不出跡象,可以看出跡象的是時間和孤獨,開始讓一些人和事發生微妙的變化。書后半部分,隨著一位女人的加入,曾經歡快自由的家開始腐朽,當時革命沒有勝利,但曾經自由的家庭開始變得腐朽,像是被一具巨大的棺材關了起來,埋在了土里,人們在無限的重復中卻能得到安寧,人們開始在孤獨中存活,居住的地方開始混亂,不像能居住的地方,像是詭異又惡心的粘液,人們在里面茍延殘喘,慢慢地粉碎。書的結尾,無論多少個起伏都沒能打敗孤獨和時間,一個城鎮和城鎮上的人包括城鎮里最突出的家族都應召了預言,隨預言消散在風里。全書結束。
書中用一個有一個的重復象征了時間的重復,家族魂靈的重復,給讀者塑造了一個頹廢漫長的世界。讀完之后像做夢一樣,卻也發現,自己可能也在不知不覺中走進神秘的重復中。作者好像用一百年長的故事描寫了日復一日不斷重復的生活。
生活不斷在重復,希望每個人都能在重復的生活里找到不一樣的感覺,活出精彩的人生,逃離時間創造的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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