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看法以及案情之外的一些聯系都是法院在判決時候所要考慮在內的因素,這也就是對待次要矛盾時的一種統籌兼顧的方法。
拿我自己來講,在整個大學四年里,會有一個終極的目標,而我這四年甚至更長時間,就會為這個目標而奮斗,那么這個在實現這個目標的過程中所遇到的挫折與困難便是主要矛盾,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解決這一個主要矛盾并最終達到目的。當然,在整個大學四年中,你不會只為了那一個目標而做事,期間我們會碰到很多有意思、很精彩的事情,拿我自己來講便是像參加廣告比賽、參加實習這樣的機會。而你在萌生去做一件與終極目標無關的事情的時候,往往會去衡量這件事對完成終極目標的影響究竟有多大。如果參加一個比賽會耗費我很多精力與時間,那么在計算這件事的性價比的時候,我會考慮放棄它并繼續走回正常的軌道。這便是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之間的關系,只有牢牢抓住重點,才能完成預期的目標。
《矛盾論》中的理論是具有極強現實指導意義的。正如毛澤東自己在原文中所述:“如果我們經過研究真正懂得了上述這些要點,我們就能夠擊破違反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則的不利于我們的革命事業的那些教條主義的思想;也能夠使有經驗的同志們整理自己的經驗,使之帶上原則性,而避免重復經驗主義的錯誤!
其實在《矛盾論》中,毛澤東還提到了很多其他關于矛盾方面的理論,但我認為已經將自己深有感悟或者體會的幾點陳述在了上文中。
《矛盾論》是一篇關于矛盾的總論,作為一個涉世并不深的大學生,想要參透其中的道理、原委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拿他另一篇《實踐論》中的觀點來說,有些理論紙上談兵不行,必須要在實踐中去認識它,這樣才能真正領悟、體會到這個理論的真諦,畢竟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