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
更新:2023-09-15 15:37:06 高考升學網
篇一: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
用了一個下午的時間看完了這本書,有點悲傷有點心酸,余華的小說總是這樣,比如《活著》、比如《兄弟》。但結局讓我溫暖,這是一個大團圓的結局,大多數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數會有的結局。
一開始,我覺得小說有些荒誕,人物全都透著一股子傻氣,后來,我想,從那個年代走過的人所謂的傻就是今天的我們所缺少的“純真”吧。
小說描述了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代表人物許三觀,在面對一次又一次的難關時,依靠賣血戰勝困難。最初,并不是因為生活無著走投無路要去賣血,只是因為在老家流傳著一種說法,不能賣血的男人被認為是身體不行的。于是,許三觀去賣血以證明自己身體很好,其實,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沒有這種說法,并沒有人需要他的證明,與其說他要證明給別人看,不如說他的至真至純讓他相信了那種說法就從心底要去實踐。
第1次賣血得來的錢讓他的生活出現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轉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許玉蘭。他追求許玉蘭的方式也很特別,直來直去,上來就說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個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這么大膽直接,反正我覺著這方式擱現在都不過時。
第2次賣血是因為大兒子一樂把方鐵匠的兒子砸傷了,方鐵匠要錢無果,把許三觀的家當全拉走了,許三觀用第二次賣血得來的錢要回了家當。
第3次賣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軌,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軌呢?只是因為一樂很可能是那次“出軌”的產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許三觀不能原諒了。其實,我看完了全書,也不能判斷一樂究竟是不是許三觀的兒子,當然,這也不是重點。許三觀因為當了“烏龜“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斷了腿的林芬芳時也做了“出軌”的事,想著應該補償林芬芳,就用第3次賣血的錢買了肉骨、菊花等補鈣去火的東西送給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災荒時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飯,看著孩子們餓得可憐樣,許三觀第4次去醫院賣血,帶家里人去吃了面條。這里還有個故事,因為覺得一樂不是自己的種,于是,許三觀不肯帶一樂去吃面,而是給了他5毛錢讓他去買紅薯。一樂幾乎由愛生恨,饑餓之余去找親生爸爸,被拒認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饑餓里絕望哭泣。許三觀終于坐不住,后來找到了一樂,父子倆的見面和對話很是感人。
第5次,一樂和二樂響應國家號召,上山下鄉去插隊了。眼看著插隊的人一個個回城了,許三觀和許玉蘭很著急。一樂生病了,渾身沒勁,回家住了一段時間。走時,許三觀去送他,匆匆地去醫院賣了一次血,把錢塞給一樂,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樂插隊所在生產隊的隊長來城里,在許三觀家吃飯。而當時家里僅剩兩元錢,為了好好招待生產隊長,使二樂早日回城,許三觀第6次賣血。這次距離上次賣血才1個月,而醫院規定兩次賣血時間間隔應在3個月以上。后來,遇見了以前一同賣血的根龍。根龍提來一只下蛋雞“孝敬”李血頭,于是,李血頭看在下蛋雞的份上,同意讓許三觀賣血。也就是這次賣血后,根龍突發腦溢血死亡。
一樂被檢查出患了肝炎,病情嚴重,被緊急送往上海救治。許三觀從街坊鄰居那借到有限的一點錢,讓妻子帶一樂先去上海,自己則準備一路賣血籌集資金。文章描述了許三觀沿路4次賣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為暈倒,反而被醫院給他輸入了700毫升血液。許三觀醒來后,強烈要求將不屬于他的300毫升血還給醫院。
隨著改革開放,許三觀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國人一樣漸漸好轉。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豬肝和喝黃酒,于是去醫院賣血。他不是因為要賣血去吃豬肝喝黃酒,而是多年賣血形成的慣性使得他為了吃豬肝喝黃酒而去賣血。新換的血頭告訴他他的血沒有任何作用不會有人要時,他的精神崩潰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盡頭,站在大街上失聲痛哭。
許三觀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對什么樣的困難,只想好好地活著,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著,從這點意義上說,他同樣是頂天立地的,盡到了作為男人的責任。
文章的主色調還是積極的,通過人物的命運改變體現了時代的進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負下人物的抗爭,除了忍耐除了適應,人物還是表現出了強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個大的框框來說,我認為,全文充分表達了主人公的自強不息。
看整本書的感覺是,雖然沉重,但悲傷中帶笑,因為語言還是不乏幽默感的,這使得故事透著點輕喜劇的意味。
許三觀多次賣血,且有時血頭違規操作,但幸運的是他一直健康無事,沒有染上艾滋病之類的,真是萬幸,讓人覺得生活還是公平美好的。
還有一點挺有意思,從許三觀娶妻之前到一樂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賣一次血(400毫升)的價錢一直是35元,這可不可以說明,中國在那二十年里,經濟沒有一點兒發展。除此之外,我還由衷地感嘆,看來計劃經濟也不是一無是處啊,至少物價穩定,呵呵,開個玩笑,題外話。
篇二: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
拖拖拉拉好多天終于讀完了《許三觀賣血記》,讀得慢倒不是因為寫得不好,而是因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課不知道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課讓我感到膩煩。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讓我知道有這樣一部小說,有余華這樣一個作家,有一段時間我是頗瞧不起現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詩人的,總是固執的認為什么文章必文辭華麗的散文,故事必浪漫高雅的典故,詩必太白、義山,詞必后主、納蘭?涩F在想起來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過短淺。我總是不喜歡那些平淡如水的敘述,寧可看一些清靜無為的哲學,可誰知我的無知讓我錯過了多少人生的華章,和真正人生的體會。我從未聽說過余華這個人,我是多么的淺薄,一個有摘取諾貝爾文學獎實力的作家。無論如何,為時未晚。
從沒有讀過這樣的小說,真實而又平淡。小說幾乎沒有什么的明顯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覺。人物性格似乎簡單,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節可以說是很可笑,但是又覺得也許那是屬于那個時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許三觀和徐玉蘭的糊涂婚姻僅僅是因為可笑的八角三分錢,但僅僅因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無情與自私;當許三觀知道徐玉蘭的不貞時氣急敗壞,一反常態,不再唯妻子命是從,看著方鐵匠搬自己家東西幫忙不說還更賣力氣,對于養了九年的一樂,心情十分復雜,愛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終走不出他是別人兒子的陰影。而徐玉蘭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為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為婦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錢,但是在嫁給許三觀后,她比誰都會過日子,大聲的對菜販砍價還肆無忌憚的挑選每一顆菜,未雨綢繆平日攢米,以備不時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很賢惠的女人,但是也許她的遺憾就是她經常說的那句話,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讓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許當初她有把握嫁給何小勇的,并不知道會有一個許三觀出現,于是她接受了來自何小勇的引誘,不貞成為她生命中揮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樂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懲戒。但她卻保守了一個秘密,一輩子都沒有說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軌,甚至都已經承認一樂不是許三觀的兒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給了何小勇,也許考慮到許三觀,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種程度吧!
說說他們的兒子吧!我是最喜歡一樂的,是長子的原因吧,他特別的懂事,對于二樂三樂,他很有當哥哥的擔當,三樂被打,找二樂幫忙,后來又拉來了一樂,一樂贏得很睿智。一樂是許三觀的得力助手,許三觀對一樂說:如果你是我的親生兒子,我最喜歡的就是你?戳俗屓诵乃岬囊痪湓,一樂從九歲就開始承受著這種本不應由他承受的壓力,當許三觀說他不是親生兒子時,當一家人都去勝利飯店吃面條,而一樂只能吃一個沒有手掌大的地瓜時,他的心有多疼。當找何小勇做親爹時,何小勇打他,罵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傷心難過,沒有人是他親爹,最終他回到了許三觀的身邊,許三觀對于一個養育了十幾年的孩子,還是動了惻隱之心,也許真正的親情并不來源于血緣關系,而是熟悉,習慣而已,一樂很孝順,除了許三觀的話誰的話都不會聽,許三觀不計前嫌讓一樂為慘遭橫禍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樂和許三觀一個屋上,一個屋下,他們的對話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說二樂,個人認為二樂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兒他哪里到,也許是那種年齡,他專門打聽一些沒用的事兒,無意間又跟別人說,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樂呢,有點兒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個吧,小時候是狗都閑的年齡是,大家都對他說:三樂走開。長大一點還沒有脫離傻氣,總是傻傻的笑,沒有什么主見。
最后我還是要說許三觀的,許三觀一次次的賣血,每次都可以賺35元錢。有兩三次我是很感動的。第一次是為了一樂還方鐵匠錢,第二次是為了請二樂的生產隊隊長吃飯,(www.eduche.com)還有就是為了給一樂治病,連續買下賣血的情節。最后一次賣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韻的,還透著一種悲哀。沈血頭嘲笑許三觀的血只能賣給木匠當油漆,許三觀久久不能釋懷,他頓時認為自己已經太無用了,他用賣血的錢熬過了一次又一次的災荒,而此時已沒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饑荒他要怎么辦呢?最后的鏡頭是這樣的徐玉蘭帶許三觀來到了勝利飯店,吃了三次同樣的黃酒和炒豬肝兒,兩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沒有了年輕時的吵吵鬧鬧,也許他們并沒有存在過什么愛情,但是此情更珍貴。
篇三: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
許三觀,一個平凡之極的絲廠送繭工,在那個艱苦,如同地獄般生活的歲月里,為了一個個理由,而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為了他的家庭能夠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賣血來維持生計。在這一個個賣血場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個凡人作為父親義無反顧而承擔的巨大責任。他這樣賣血也是迫于無奈,為了保持家中的經濟條件,他不惜自己賣血賺錢,也要養活家里人。當他的非親生兒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時,他竟一路賣血,在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里賣了四次血,還有一次因失血過多而輸的一次血。
每次他和朋友來到勝利飯店都叫了“一盆炒豬肝,二兩黃酒,還要溫一溫,這成了許三觀賣血后最大的奢侈。
我感嘆自己生活在好時代,沒有經歷糧食及其缺乏的荒年,沒有餓到只能喝粥的地步,但是我還是體驗過輕量級的苦難,如此更能理解在貧苦中人們的心情,也是如此,在讀小說的過程中更心有戚戚焉。
和我現在比較起來,可想而知,那時的條件有多么艱苦。
在這本書里面,不僅帶領我們走進了過去的舊社會里,也同時體現出了一個父親的重大責任,對兒子深沉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