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組織挺紀立規從我做起演講發言稿精選
以來,我市認真貫徹中央、省委決策部署,高度重視、精心謀劃,高效推進巡察工作,以“發現問題、核實線索、督促整改、形成震懾”為目標,及時發現和解決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中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有力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首輪巡察11個鄉鎮街道、市直單位,發現問題線索276件,狠抓整改落實和問題線索處理,巡察的震懾、遏制、治本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創新工作機制鑄造反腐“利劍”
我市認真貫徹中央、省委決策部署,高度重視、精心謀劃,高效推進巡察工作。市委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巡察工作,專題聽取匯報,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推動。成立了以市紀委書記為組長,組織部長為副組長,市委、紀檢、組織部門有關領導為成員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了對巡察工作的領導。及時出臺《蘭州市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從組織領導、巡察對象和內容、巡察方式和步驟、巡察結果運用和線索管理、巡察紀律等多個環節對巡察工作進行了規范。
為選優配強巡察工作隊伍,在不增加人員編制前提下,按照“忠誠、干凈、擔當”的要求,整合多方力量建立了“巡察人員庫”,其中組長庫90名,工作人員庫492名,擇優選拔年富力強的具有紀檢、政法、審計等相關經歷的正縣級干部和正縣級后備干部、副縣級后備干部和年輕的正科級干部。市委巡察辦根據巡察輪次和工作需要,嚴格把關、優中選優,隨機從庫中抽取人員組建巡察工作組,采取“一巡一授權”方式開展工作。
9月8日,全市巡察工作正式啟動,11個巡察組進駐8個鄉鎮街道和3個市直單位開展工作。首輪巡察期間,個別談話1555人次,接待群眾來信來訪222人次;發現紀律規矩、作風規定、群眾利益、兩個責任以及其他等五大方面的問題206個;對收集到的276件問題線索迅速調查核實,及時分類處置,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列出負面清單強化巡察威懾
我市的巡察工作以專項巡察與常規巡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項巡察主要針對存在的問題、發生的問題和上級轉辦、領導批辦事項等開展的巡察;常規巡察主要是針對易發多發、風險較大的領域進行的巡察。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各巡察組及時梳理,形成巡察報告,巡察辦整理編印成冊。同時,注意抓住共性問題,以點帶面,力求從整體上解決問題。
通過集中巡察和對比分析研判,巡察組發現普遍存在的問題有: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突出表現在各巡察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層層遞減,或多或少存在“上熱下冷、不冷不熱、冷熱不均”等問題;監督作用發揮不充分,突出表現在執紀問責能力偏弱,基層紀委辦案能力不足、執紀監督能力不足、基礎建設不足等問題普遍存在,且解決措施不夠得力;作風建設規定執行不嚴,仍存在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等“四風”苗頭,存在以虛代實、邊整邊犯的問題;群眾普遍比較關注的征地拆遷、土地和宅基地劃界、落實低保和五保戶政策、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等方面的問題;遵守紀律不夠嚴格,執行紀律“打折扣”,各巡察單位普遍存在工作標準和效率不高,紀律約束不嚴的問題等等。
善用巡查成果確保整改到位
在巡察工作中,對巡察單位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重要線索,各巡察組按規定上報市委巡察辦,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等方面的問題線索向紀檢監察機關移交;涉及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向組織部門移交;涉及違反有關政策規定、需要及時糾正挽回影響的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移交,使巡察移交工作有章可循、科學規范。移交后,市委巡察辦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做好巡察移交線索的查辦工作,實現紀委查辦案件與巡察成果運用的無縫對接,目前各級紀檢監察機構正在積極辦理中。
建立反饋臺賬,掛牌督辦銷號。在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組建立了問題反饋臺賬,在各巡察單位召開了意見反饋會,并向縣區委書記、紀委書記通報了巡察情況,意見反饋直指問題,對于領導班子成員存在的突出問題不回避、不淡化,擺事實、講數據,既講明危害、講清責任,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被巡察單位能夠積極主動承擔整改責任。
同時,要求各巡察單位對照反饋意見,逐項檢查,聚焦問題不跑偏,在半個月內報送整改方案,2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確保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巡察反饋后,各巡察組依據問題反饋臺賬,繼續跟蹤了解被巡察單位整改落實情況,對已辦結的問題線索,經過審核及時銷賬;對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通過采取函詢、督辦、約談、回訪等方式,抓好巡察整改措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