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省政府黨組召開會議傳達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省政府黨組書記、省長蘇樹林主持會議,并就省政府和全省政府系統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作出部署。
蘇樹林強調,各級政府各部門要深刻學習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重大意義,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和尤權書記的要求,全面推進福建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法治化。
一要堅持黨的領導。各級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上來,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深入實施《法治福建建設綱要》,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努力營造法治環境,為加快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要堅持領導帶頭。各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做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帶頭依法辦事,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
三要依法全面履職。進一步轉變職能、簡政放權,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抓好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和環境保護并強化市場監管職能,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強市縣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
四要科學民主決策。認真落實《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十條規定》,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完善多元化立法機制和行政決策跟蹤反饋機制,加強對行政決策過程和結果的監督。
五要公正文明執法。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在樹立法律的權威和尊嚴的同時做到執法便民為民。
六要強化制約監督。加快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人民法院依法實施的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完善糾錯問責機制。
七要深化法治教育。全面實施“六五”普法,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加快建設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