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
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作了重要講話。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全會決定】
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全會高度評價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建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認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全會提出,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指導思想】
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全會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總目標】
建設
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法治體系,建設。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制度,貫徹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依法執政】
黨要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
全會強調,黨的領導是最本質的特征,是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領導和是一致的,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
【重大任務】
加強憲法實施
建設法治政府
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這就是:完善以憲法的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