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度以“依法治國”作為全會主題。各方期待,在改革開放進入第36個年頭的時候,中國的法治建設該如何換擋提速、轉型升級。
黨的十八大提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此后,在多次重要講話中對此作出強調。學者認為,這是中國新時期依法治國的“新十六字方針”,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衡量標準。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有了法治的護航,改革才能不走樣、不變道、有章法,真正做到蹄疾而步穩、勇毅而篤行。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維是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重要武器。改革必須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任何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要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建立法治社會,依法治國,就要牢固樹立理念。理念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為我國的建設進一步指明了方向。只有牢固樹立了理念,才能確保改革事業進一步健康發展,確保在各項工作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才能增強維護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能力,才能提高黨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職責。
公平是法治的靈魂,是法治理念的核心。公平正義是的價值追求。我們黨領導人民干革命、抓建設、搞改革,就是為了建設真正公平正義的社會,讓人民過上幸福生活。 “事不公則心不平,心不平則氣不順,氣不順則難和諧。”“ 理國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就要走出“邊抓牌邊定規則”的思維定勢,確立“定好規則再抓牌”的法治思維。無論是哪個領域的改革,都必須在法律的范圍內作為,都必須以法治的方式推進。公平就要求人民群眾共享改革成果,既要做大“蛋糕”、做好“蛋糕”,同時更要分好“蛋糕”、用好“蛋糕”。
理念是行動的指南。建設法治社會,必須牢固樹立和始終堅持理念。以理念指導法治社會建設,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理念的本質要求,讓法治成為信仰,堅持公平、正義,努力實現偉大中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