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設水平和制度創設能力,是一個國家外樹形象、內聚民力、永續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在帶領民族走向復興的進程中,法治中國目標越是接近,黨越要做出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對許多重大前沿問題,包括理論問題、制度問題和實踐問題作出回答”,針對依法治國的意義,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如是表述。
已到重大歷史關口
當前,無論從國際環境看,還是從國內形勢看,我國依法治國進程都處在重大歷史關口。
從國際進程看,文明國家的崛起和制度成熟定型,離不開法治能力的彰顯。當今世界上部分國家出現局勢動蕩,甚至政權更迭,大多與法治未立、民主先行有關,給治國理政以警示。
而眾多國家的復興,依靠的也是良法善治。新加坡雖建國不足50年,但其憑借良好法治和清明政治,一躍成為世界公認的法治國家;荷蘭人口不過600萬,但因創設“國際法”令世界尊重。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因而在實現中國夢的重要關口,法治能力的提升、法治氛圍的形成、法治環境的培育至關重要,關系著中國能否全面把握重要的戰略機遇期。
從國家治理方式看,我國正處在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點,培植制度優勢和法治文明是復興之梯、崛起之魂。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進中央主席嚴雋琪說,中國強大不是要讓人家害怕,而是要讓人家尊重,所以必須有軟實力,包括價值觀、制度和法治。
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副主任朱民說,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全球第二大外商投資國,中國在獲取利益的同時,也要學會運用國際規則尤其是法治規則。一位資深外交人士認為,當前無論處理國際關系沖突,還是應對貿易激烈摩擦,都需要善用法律武器。
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說,國際上有影響的評價體系都由西方掌控,我國亟待建立一套更為公平的評價體系,以擺脫在法制形象發布上受制于人的現實。
從現實挑戰看,當前我國正處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社會面臨共識難聚、誠信難立、權益難維等考驗,執政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目前仍存三大落差
綜合受訪專家和干部群眾意見,當前仍有三大落差值得關注:
一是法律大國與法治強國的落差。截至,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了243部現行有效法律,國務院制定了680多件現行有效行政法規。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加上其他立法確認的具有法律性質的規范性文件,共同構成了我國的法律體系。
“我們用30年時間走完了西方發達國家300年立法進程,即使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們法律體系也已比較健全。”張文顯說,在法律體系形成后,有法可依的目標基本實現,但距離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仍有差距,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仍待在實踐中進一步落實。
二是權力色彩濃與法治色彩淡的落差。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法治的前提是公權力受到約束,但從實踐中,這個狀況目前仍待改變。
三是社會法治呼聲高與國民法治素質低的落差。受訪法律界人士說,群眾對公正司法的期盼越來越強烈,期待司法的權威性、定紛止爭能力亦能同步提升。但是,當前鉆法律空子、知法犯法、權力干法、輿論擾法的現象仍有發生。
人民的期盼與需要
接受瞭望采訪的專業人士,渴盼中國法治向前大步推進,在他們看來,依法治國的關鍵之一,在于依照憲法和法律管住權力、保障人權。
李林指出,當前,少數領導干部依然相信“權大于法”,甚至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這對法治造成較大傷害;
部分群眾信權不信法,信“管”不信法,信訪不信法,甚至信錢不信法等等,使我們的法治建設缺乏應有的社會基礎;
解決上述問題,首先需要依照憲法和法律管住權力、管住官員,切實解決公權腐敗的問題,取信于民。
另一個關鍵點是,通過法治保障人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讓廣大人民群眾在法治進程中得到更多實惠。特別是通過法治消除貧困,縮小貧富差距,實現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增加更多的幸福感。
“四中全會將主題定為依法治國,是對黨的十五大以來依法治國理論與實踐的深化與發展。它有力回應了社會各界對法治建設的關注和期待,表明黨中央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堅定決心,也充分表明我們黨治國理念達到一個新高度新境界,標志著建設進入一個新階段。”黨校教授封麗霞這樣告訴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