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市出臺城市地下管線檔案管理新規 避免錯亂挖
9月18日,市區一家管線權屬單位的相關負責人拿著一沓資料到市城建局規劃部門申領工程規劃許可證,與以前不同的是,這沓資料里增加了有關施工地段地下管線數據的資料,沒有這些資料,工程就不能施工。這項新規定正是榮成市日前出臺的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中的內容。
新辦法不僅細化了地下管線檔案在移交和接收、保管和利用方面的規定,還對相應的違規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新辦法最大的變化就是要求建設單位和管線權屬單位施工前要到市城建局檔案館查詢施工地段下方的管線數據。”市城建局檔案館負責人表示,以往,建設單位或管線權屬單位在動土施工時,大多是自行測繪施工地段下方的管線現狀,但因測繪條件受限,測繪結果通常不夠精準,有的甚至不測繪直接估摸著施工。如此一來,就難免會出現施工方挖斷現有管線等錯挖、亂挖的情況。
新辦法要求,建設單位或管線權屬單位進行地下管線敷設、建設單位開路口和豎廣告牌時,須在施工前到市城建局檔案館查詢地下管線圖及相關數據,清楚地了解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的分布情況,并且,在到城建規劃部門申領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必須提交在檔案館查詢的地下管線資料,證明其清楚地了解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分布情況。“這樣做的目的是為有效避免施工時發生錯挖、亂挖等事故。”市城建局檔案館負責人稱。
新辦法主要細化了地下管線檔案在移交和接收、保管和利用方面的規定,除要求建設單位和管線權屬單位施工前要查詢管線數據外,還要求必須將施工后新增的地下管線布局等數據資料移交至檔案館,檔案館應妥善保管,不得出售、轉讓。檔案館需及時根據接收的新資料修改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圖,并錄入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實現地下管線數據共享,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提供服務。
對于未按規定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由市城建局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因建設單位未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造成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損壞地下管線的,建設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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