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農業補貼政策:農業保險政策出現新變化,河南省產糧大縣縣級保費補貼取消,縣級財政進一步減負。近日,河南省財政廳聯合河南保監局、河南省農業廳、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林業廳、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印發了《河南省農業保險工作方案》,明確了全省農業保險的工作重點。
河南省農業補貼政策
一、河南省農業補貼最新消息:
河南取消縣級農業保險保費補貼
以下是《河南省農業保險工作方案》,明確了河南省農業保險的工作重點。
重點一:取消產糧大縣三大糧食作物縣級保費補貼
為減輕產糧大縣縣級財政壓力,自起調整河南省現有104個國家級產糧大縣三大糧食作物保險補貼政策,提高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比例,市級財政補貼比例不變,取消產糧大縣縣級保費補貼。原縣級財政負擔部分全部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負擔。
重點二:地方特色險獎勵政策
為鼓勵各農業保險承辦機構通過險種創新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河南省出臺了地方特色險獎勵政策。自起,對各農業保險承辦機構開辦的中央財政和省財政未提供保費補貼的農業保險品種,經濟社會效益顯著、市縣財政提供保費補貼且落實到位的,省財政根據當年預算安排情況,提供最高不超過市縣實際到位負擔保費比例50%的獎勵,獎勵資金繼續用于支持農業保險發展。
重點三:明確違法退出機制
為督促農業保險承辦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的農業保險方案,明確了財政補貼的農業保險承辦機構的違法退出機制。以縣(市、區)為單位,凡因農業保險業務被省級及以上監管部門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保險承辦機構,各級財政三年內不支持其開展農業保險業務,不再負擔財政保費補貼資金。
二、河南省農業補貼政策解讀:
如下是最新河南省農業補貼政策,農機補貼政策有哪些補貼范圍項目等等在此都有相關說明。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準。
1.實施范圍及規模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河南省所有農業縣(市、區)。耕地面積較小的市轄區可由鄰近縣(市、區)代為實施。除省屬黃泛區農場外,其他農場納入所在縣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范圍,農場職工與本縣其他農民享有同等申請補貼的權利。省屬黃泛區農場納入西華縣農機補貼范圍,由西華縣農機部門、財政部門代為管理;省財政部門、農機部門分配資金時注明黃泛區農場補貼數額。黃泛區農場要嚴格按照本指導意見的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報省農機局備案,同時抄送西華縣農機局。
綜合考慮各地耕地面積、鄉村從業人員、農林牧副漁增加值、農機工作重點和績效考核等因素,確定各地補貼資金規模。各省轄市參照上述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需求情況將資金細化到縣(市、區),并報省農機局備案。補貼資金向糧棉油作物種植大縣、省直管縣和高標準糧田重點提升工程縣適當傾斜。
上年結轉的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上年結轉的累加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累加補貼標準和范圍依照下年實施方案執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繼續開展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各縣(市、區)可結合實際,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安排補助資金(不超過補貼資金總量的15%)用于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具體操作按《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3〕98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農機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5〕6號)及省農機局、省財政廳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方案另發)。鼓勵有條件的農機大戶、農機合作社等農機服務組織承擔作業補助任務,開展跨區深松整地作業等社會化服務。上年結轉的深松作業補助資金優先用于下年深松作業補助,如有結余可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統一使用,納入農機補貼后仍未用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繼續在河南省范圍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同步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照《河南省農機局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2012年河南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農機管文〔2012〕118號)執行。
2.補貼范圍及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按照國家“確保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的目標要求,我省重點補貼糧棉油等主要農作物生產關鍵環節所需機具,兼顧畜牧業、漁業、設施農業、林果業及農產品初加工發展所需機具,著力提升糧棉油等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我省在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內選擇11大類33個小類87個品目機具列入補貼范圍(詳見附件1),其中農用航空器作為新產品補貼試點。
全省選擇糧油生產關鍵環節的部分機具品目敞開補貼,主要包括深松機、免耕播種機、水稻插秧機、玉米收獲機、薯類收獲機、秸稈粉碎還田機、秸稈撿拾壓捆機(含壓捆機)、糧食烘干機、花生收獲機等機具品目。
各縣應根據農業生產實際,在省定品目中,選擇部分品目作為本縣補貼范圍;有條件的縣,要根據當地優勢主導產業發展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選擇部分關鍵環節機具實行敞開補貼。
其他地方特色農業發展所需和小區域適用性強的機具,可列入地方各級財政安排資金的補貼范圍,具體補貼機具品目和補貼標準由地方自定。
手扶拖拉機僅限在丘陵山區縣補貼(國家統計局界定,詳見附件2)。
鼓勵開展大型農機金融租賃試點和創新農機信貸服務,多渠道、多形式支持農民購機、用機。
(二)補貼機具產品資質。補貼機具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除新產品補貼試點外,補貼機具應是已獲得部級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
補貼機具產品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原則上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另發)執行。不允許對省內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實行差別對待。
玉米小麥兩用收割機按單獨的玉米收割割臺和小麥聯合收割機分別補貼。
為鼓勵支持農民購買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機具的積極性,省財政對購置農用航空器、秸稈撿拾壓捆機(含壓捆機)、糧食烘干機、水稻插秧機進行累加補貼,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需要,利用地方財政資金對當地農業生產急需和薄弱環節的機具給予累加補貼,是否累加補貼,累加補貼率或補貼額度由當地自行確定。
3.補貼對象確定和經銷企業公布
補貼對象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在申請補貼對象較多而補貼資金不足時,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定。
對已經報廢老舊農機并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補貼對象,可優先補貼。
對每一類補貼對象年度內享受補貼購置農機具的臺(套)數或享受補貼資金總額應設置上限,由各縣(市、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
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參與補貼活動,所銷售產品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補貼對象應到當地政府確定的主管部門辦理所有補貼手續,原則上,實現補貼政策實施操作過程與農機產品經銷企業脫鉤,確有困難的縣(市、區),過渡期3年,具體過渡辦法由各縣(市、區)確定。
補貼對象可自主選擇補貼產品經銷企業購機,也可通過企業直銷等方式購機。按照權責一致原則,補貼對象應對自主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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