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行外地車進深辦證規定細則解讀
從2月1日開始,深圳市外地號牌汽車在工作日早晚高峰將在原特區內道路限行。深圳交警表示,每個工作日僅處罰一次,自第三次起依法處罰。就是說,深圳限外的首個罰單,最快也要等到周三才有可能出現。
限行時段為工作日早高峰,即7:00-9:00,以及工作日晚高峰,即17:30-19:30期間。限行道路為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四個行政區域內的所有道路。限行對象上,則是非深圳核發機動車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大中型客車不受限制,貨車進入深圳市道路行駛的應按照規定辦理通行證。
一、限行時段和對象是什么?
答:一是限行時段: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間。
二是限行道路: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四個行政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三是限行對象:非深圳核發機動車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大中型客車不受限制,貨車進入深圳市道路行駛的應按照規定辦理通行證。二、《通告》規定的除外情形包括哪些?
答:根據《通告》,下列非深圳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一是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二是持有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汽車);三是粵港、粵澳兩地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
此外,對進出深圳各口岸的車輛,按照以下指定路線行駛的不予處罰:(一)深圳灣口岸:沿江高速、東濱隧道、東濱路、沙河西路;(二)皇崗口岸:廣深高速、皇崗路(皇崗口岸段)、百合路、同慶路、福田南路(皇崗口岸段);(三)福田口岸:廣深高速、桂花路、國花路、裕亨路;(四)羅湖口岸:布吉路、文錦北路、布心路(泥崗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園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輔道;(五)文錦渡口岸:布吉路、文錦北路、文錦中路、文錦南路;(六)沙頭角口岸:鹽壩高速、鹽排高速、深鹽路、沙鹽路、沙深路。
三、執法方式、處罰標準?
答:深圳交警將采取執勤民警現場查處和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抓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執法,對認定的違法行為依照《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對違反《通告》規定的車輛駕駛人處300元罰款;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23號)規定,一次記3分。
除適時組織開展設點現場查處、專項行動等開展現場執法外,將主要通過“車牌識別系統”等電子技術監控設備抓拍執法。
自2月1日起,系統監測到非深號牌載客汽車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時段有行駛記錄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處罰,自第三次起依法處罰。
四、“限外”的時段、道路范圍今后是否會調整?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等相關規定,交警部門將根據我市道路交通的實際情況,從時段、道路、對象等方面,適時調整《通告》內容(如將限行范圍擴大至原特區外道路等),提前向社會公布后實施。
五、深圳交警將采取哪些人性化執法措施?
一是在認定“行駛記錄”次數時,一臺車一個工作日限行時段內無論行駛在幾條限行道路被記錄的,只認定為一次行駛記錄;需要處罰時,一個工作日僅處罰一次。
二是對外省、市常駐深圳機構、來深建設單位所有的非深圳號牌車輛以及來深參加大型展會的車輛,實行通行證管理。用車單位可憑有效證件提前向交警部門申領,審核通過后發放《非深圳號牌載客汽車通行證》,憑證通行。通行證辦理要求、指南近日可在深圳市交警局網站查詢。
三是深圳交警近日將在門戶網站增加“非深號牌載客汽車進入深圳申報”入口,綁定手機號碼,通過提前申報準許非深圳號牌車輛每月1次在深圳限行時段、路段行駛。
四是對運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難的外地號牌車輛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所有人、駕駛人于24小時內申報,經核實的不予處罰;考慮已充分篩選了車輛的行駛記錄情況,為最大限度便利當事人,原《通告》規定的“可以申請一次免除罰款”的內容不再執行。
五、限外后,深圳交通情況有無改善?
交警局監控管理科負責人表示,一月的數據顯示,早高峰的外地車車流量從之前的1.4萬輛降低為1.2萬輛。晚高峰的外地車流量也從之前的2.07萬輛降低為1.8萬輛。通行能力均有所提高。
六、外地車進深辦證有無細則?
深圳交警局道管科負責人表示,進深辦證的細則還在研究中。目前來說,進深辦證大致分為兩類。分別為半年有效和一個月有效。
對于半年有效起申請的對象主要是政府部門駐深辦事處和駐深建設單位。一個月有效期的申請單位主要是參加展會的部門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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