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二胎獎勵最新政策規定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政策,僅供參考。
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適用對象及條件
我省全面兩孩政策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為山西省戶籍人口;
(二)夫妻雙方未生育或已生育(收養)一個子女的。
二、生育一孩、二孩實行生育服務登記制度
(一)對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子女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二)夫妻雙方可以在子女出生前或出生后,持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免費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也可以由各級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進行生育服務登記。村(居)、各級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要及時將登記信息上報鄉鎮(街道)計生部門。
(三)跨省流動人口、報銷生育保險費用、領取生育津貼或享受計劃生育免費服務項目的夫妻,確需生育服務證件的,可到辦理登記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妻,可以持同一個生育服務證,生育注冊欄內登記兩個孩子的出生信息。
(四)辦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需要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由鄉鎮(街道)計生部門給予辦理,并登記在冊。
三、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實行再生育審批制度
(一)審批對象
1.符合《條例》規定,申請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夫妻。
2.子女數計算方法:夫妻的子女數由夫妻二人各自生育子女數和共同生育子女數累計計算,包括收養、送養和依法隨原配偶生活的。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不計入收養人子女數。
(二)審批主體
1.夫妻雙方再生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批發證。
2.雙方均為山西省戶籍的夫妻,可以自主選擇到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部門申請辦理《再生育服務證》。
3.一方為山西省戶籍人口,另一方為其他。▍^、市)戶籍人口的,可以自主選擇到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部門申請辦理《再生育服務證》。
4.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與我省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
(三)審批辦理
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婚育情況等相關證明。 對于不能提供婚育情況證明的,由夫妻雙方對其真實性作出承諾后,鄉鎮(街道)工作人員通過全員人口數據庫核對申請人的相關信息,核實補錄信息系統后,予以辦理。
四、政策銜接
(一)實施時間。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公布的實施時間,即2016年1月1日。
(二)2016年1月1日之前,夫妻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依照生育行為發生時的政策予以處理。
(三)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第一個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或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四)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準動態調整。
(五)對政策調整后自愿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惠政策。
(六)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再生育或收養第二個子女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收回,從其生育或者收養第二個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各項優待和獎勵,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還。
(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補證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單位或社區證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工資條復印件等。
(八)不符合《條例》規定的再生育條件,申請人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再生育服務證》的,審批發證機關應當撤銷《再生育服務證》,已生育的,按照《條例》規定進行處理。
(九)夫妻遺棄子女或者送養子女后,以“身邊子女數符合再生育條件”為理由而申請再生育的,不再批準其再生育申請。
五、便民服務
(一)服務內容。夫妻生育可免費享受以下服務。增補葉酸,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孕產婦健康管理,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預防接種,兒童健康管理,農村住院分娩補助,家庭隨訪服務,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服務等。
(二)網上辦理。推進生育服務證網上辦理?绲貐^、跨部門需要提供婚育情況證明的,通過全員人口信息系統平臺查詢予以解決,減少并逐步取消紙質證明材料,加快實現生育服務證電子化。
(三)代辦服務。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的,可授權委托他人或村(居)計生服務人員代辦,基層計劃生育工作人員也可主動上門服務,全程代辦。在代辦過程中,應當保護申請人的隱私。
(四)限時辦結。對符合再生育條件且材料齊全,審核無誤的,即時受理辦結;對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書面告知所需補齊的材料;橛畔⑿枰谑群藢嵉,辦理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需要跨。ㄊ、區)核實的,辦理時限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五)窗口建設。鄉級或有條件的村(居),應設立計劃生育辦證大廳,沒有辦證大廳的,應設立計劃生育辦證窗口。在辦事場所全面公開計劃生育證件辦理依據、條件、程序、時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證明材料的目錄、申請表式樣、是否收費、服務承諾等八項內容,方便群眾了解服務內容和流程。群眾對公開內容有疑問的,應當及時解釋說明,并提供準確信息,實行首接責任制,提高窗口辦證效率。
(六)健康教育。以計劃懷孕夫婦、孕產婦和哺乳期婦女為重點服務人群,以孕前優生、孕產期保健、安全分娩、兒童保健、計劃生育為重點內容,普及科學知識,加強咨詢指導,告知計劃生育、婦幼健康服務項目以及獎勵扶助政策。倡導自然分娩和母乳喂養。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堅持計劃生育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全面實施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堅持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
(二)做好宣傳引導。注重正面引導,充分肯定計劃生育工作取得的偉大成就,充分肯定廣大人民群眾的重大貢獻,充分肯定各級計劃生育工作者的巨大努力。做好全面兩孩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政策的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搞好人口監測。建立人口出生監測預警機制。盡快實現全員人口數據庫、出生分娩登記、兒童預防接種等出生信息的互聯互通,健全信息動態采集長效機制,做好風險防控,防止生育水平出現大幅波動,確保人口控制在規劃目標之內。
(四)強化基礎工作。夯實基層基礎工作,穩定機構隊伍,確保基層有人干事,有章理事,有錢辦事。繼續做好重點地區特別是農村的計劃生育工作。加快推進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加強對流動人口等重點人群的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加強綜合執法監督工作,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切實做好高齡孕產婦的孕前優生指導和孕期檢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五)規范生育秩序。嚴格再生育審批,嚴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別是多孩生育。做好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特別要加強對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的監管,加強執法監督,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生育行為。
(六)完善配套政策。建立重大經濟社會政策人口影響評估機制,做好相關經濟社會政策與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銜接。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妥善解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精神慰藉等問題。加強孕產婦與新生兒危重癥救治能力建設。
本實施細則僅限于全面兩孩政策的實施,未涉及的其他事項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實施細則由省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實體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證明之后即為計劃內生育。除計劃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無論第幾胎,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產假等福利待遇。
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單胎順產為90天,難產或多胞胎各相應增加15天。例如《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二十四周歲。從上述規定來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護理假三天無法享受。當然,如果單位能多給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單位批準的話,你還可以申請兩個半月的產前假,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資性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