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交通大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概況。
1.重慶交通大學創辦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現由交通運輸部與重慶市共建,重慶市人民政府主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院校國標代碼10618,F有南岸、雙福兩個教學校區。南岸校區位于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66號,雙福校區位于重慶市雙福新區福星大道1號。
2.學校是一所交通特色鮮明、以工為主、“學士-碩士-博士”培養體系完整的多科性大學。擁有15個博士點、65個碩士點、58個本科招生專業;工程學學科進入ESI全球學科排名前1%,有8個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9個省部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擁有國家內河航道整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山區橋梁與隧道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長江航運工程與智能航道技術教育部首批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等4個國家級平臺。學校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重慶,校園占地近3000畝,F有全日制在校生2.7萬名,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2.4萬余名,在校碩博士研究生3500余名。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先后入選首批“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焙褪着叭珖鴦撔聞摌I典型經驗高!。
3.學,F有專任教師近1500人,高級職稱850余人,特聘教授、國家杰青、“”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交通運輸部“十百千人才工程”、重慶市“巴渝學者”等國家和省部級人才180余人次。館藏紙質和電子文獻440余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39億元。
4.外國語言文學類、數學類、應用統計學、材料類、應用化學、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等專業(類)2020級新生大學四年均在雙福校區就讀;其他專業大一、大二在雙福校區就讀,后續學年在南岸校區就讀;學校有權根據學校建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第三條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與就業工作處具體組織、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最低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招生省份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等形式,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六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60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七條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共計57個,其中34個普通本科專業按14個大類進行招生;中外合作辦學普通本科招生專業1個。大類招生情況具體如下:
序號 | 招生大類 | 大類所含專業 |
1 | 土木類 | 土木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2 | 水利類 | 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3 | 交通運輸類 | 交通運輸、交通工程、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 |
4 | 機械類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機械電子工程、車輛工程 |
5 | 建筑類 | 建筑學、風景園林、城鄉規劃 |
6 | 電子信息類 | 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 |
7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工程管理、工程造價 |
8 | 工商管理類 | 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 |
9 | 數學類 |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
10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英語、翻譯 |
11 | 設計學類 |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 |
12 | 計算機類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 |
13 | 材料類 | 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物理 |
14 | 新聞傳播學類 | 廣播電視學、廣告學 |
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辦或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學校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九條 對實行“順序志愿”填報的省市,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
第十條對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我校按相關省市的規定執行;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我校按相關省市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我校對考生的專業錄取,按投檔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ㄓ刑厥庖幎ǖ氖∈谐猓。投檔分數相同時,比較相關科目成績:理工類考生比較“數學+外語”的總分,文史類考生比較“語文+外語”的總分。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行調劑至該省市招生計劃尚未錄取滿額且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直至錄取滿額。對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我校專業(類)錄取同分排序規則采用相關省市考生投檔排序規則。對于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和普通本科專業不分別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我校只錄取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原則上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云南藝術類考生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的綜合分排序從高到低進行投檔,其綜合分計算辦法為:文化成績÷文化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
第十三條 考生進檔后,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我校對藝術類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采用相關省市專業聯考成績;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化、專業考試成績達到同批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在進檔考生中,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的綜合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綜合分計算辦法為: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含高考政策性加分)×40%+專業成績×60%。若出現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比較考生的專業聯考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聯考成績總分相同,則比較考生“語文+外語”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錄;若“語文+外語”成績總分相同,則比較考生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四條 對非第一院校志愿、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我校認可考生所在省市招辦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
第十六條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建議女生謹慎填報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
第十七條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照教育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執行。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要求雙眼裸眼視力均在4.4或以上。
第十八條我校2020年在重慶市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及綜合素質的要求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在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相關科目成績相同時,我校將參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情況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的專業錄取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我校2020年在江蘇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是:B+、B(選測科目),5合格(必測科目)。進檔后排序規則是:“先分數后等級”,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專業的選測科目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我校本科招生專業選測科目為準。
第二十一條我校2020年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高考錄取專業選考科目組要求如下:
。ㄊ校 | 招生專業 (或專業大類) | 選考科目要求 |
上海 | 計算機類 | 物理 |
工商管理類 | 不提科目要求 | |
浙江 | 水利類 | 物理或化學或技術 |
土木類、安全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類、船舶與海洋工程、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 | 物理 | |
北京 | 土木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物理 |
工商管理類 | 不提科目要求 | |
天津 | 水利類 | 物理或化學 |
土木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物理 | |
山東 | 物流管理 | 物理或化學或地理 |
水利類、地質工程、交通運輸類、應用化學、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 | 物理或化學 | |
土木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類、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計算機類、船舶與海洋工程、數學類、飛行器動力工程 | 物理 | |
材料類 | 化學 | |
工商管理類、外國語言文學類、旅游管理、設計學類 | 不提科目要求 | |
海南 | 水利類、應用化學、輪機工程、航海技術、船舶電子電氣工程 | 物理或化學 |
土木類、機械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汽車服務工程、計算機類、人工智能、飛行器制造工程、數學類 | 物理 | |
測繪工程 | 地理 | |
工商管理類、旅游管理、知識產權 | 不提科目要求 |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學校將及時公開新生復查期間的有關舉報、調查及處理情況。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費。我校普通本科學生實行學分制收費,即:學年學費按專業學費(各專業標準不同)和學分學費(80元/學分)兩部分計收,應交學費=專業學費+學分學費(所修學分×80元)。
第二十四條 學費收繳采用學年初預收,學年終結算,多退少補的方式,即在第一學年開學時按學年制的學費標準預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在學年結束時,學校計算出每生的專業學費和實際修讀的學分學費總額,然后根據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應收學費總額如大于預收學費額的,差額部分在下一學年預收學費時一并收;總額未達到預收學費額的,差額在下一學年預收學費時予以抵扣,畢業時一并結算。
第二十五條普通本科專業第一學年學費預收:5600元/人·年-6800元/人·年(各專業不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普通本科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第一年學費預收:23000元/人·年;藝術類本科專業第一學年學費預收:11500元/人·年。學年結束時,根據所修學分按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
雙福校區住宿費標準:1000 元/人·年。
南岸校區住宿費標準: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以上收費如有變動,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為準。
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按上級和學校相關規定辦理學費、住宿費結算。
第五章 獎助學金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第二十六條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明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北京中交路通百萬獎學金等二十余項的專項獎學金,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均可申請。詳情請登錄:http://yx.cqjtu.edu.cn查詢。
第二十七條我校已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貸助、勤補免”六位一體的資助體系。入學時,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先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此外,多家企業、社會團體和校友個人在我校設立了幾十項獎助學金,共同幫助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招生聯絡及查詢
第二十八條學校招生信息可通過以下五種途徑咨詢:
1.重慶交通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zsjy.cqjtu.edu.cn);
2.報考咨詢電話:023-62652498,錄取期間開通咨詢電話:023-62652497、62652498、62652361;
3.電子郵件:zsk@cqjtu.edu.cn;
4.招生咨詢qq群:1076614568。
5.官方微信:重慶交通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九條 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學校招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第三十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023-62789036。
第三十一條 我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授權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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