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考試承諾書一
期末考試將至,為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班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承諾人(簽名):
承諾時間:
誠信考試承諾書二
親愛的各位同學:
全國計算機考試在即,同學們又已經開始進入了緊張的考試復習,對于我們每一個同學來說,學校的每一次考試都是對同學們學業成果的一次大盤點、大檢閱,更是對每一個人的綜合素質的一次挑戰,是對同學們的自信心、自覺性、意志力、誠信度的一次考驗;也是同學們對所學知識一次良好的檢驗。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千百年流傳下來,亙古不變。誠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加強道德修養,培養誠信的品質,對當代的大學生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誠信考試當然更是首當其沖。為弘揚校風、端正學風、規范考風,做高尚精神之表率,樹道德風尚之典范,立誠信諾言之標桿,值計算機考試來臨之際,我院向廣大同學發出以下倡議:
1、全體同學認真復習,積極備考,嚴肅考紀,爭做文明大學生。
2、學生干部、入黨積極分子、黨團員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以身作則,從我做起,作出表率。
3、同學之間相互督促,相互提示,制止作弊,弘揚正氣。
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一名同學都應該從我做起,和不良的考試行為做斗爭。
5、全院學生共同努力營造“守紀光榮,違紀可恥”的氛圍,文明考試,誠信克己。
對考試中作弊同學學校將嚴格按照學生手冊中《南昌航空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給予嚴肅處理,具體如下:
第二十一條 對考試違紀和考試作弊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紀律處分:
(一) 被認定為考試違紀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 被認定為考試舞弊者,給予記過處分。
(三) 因考試違紀或舞弊受處分后,再次違紀或舞弊者,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四) 請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試者、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它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以上處分參照《南昌航空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 未取得本科畢業資格者;
(二) 因考試舞弊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誠信考試承諾書三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00字說明、感悟書,班級內通報批評。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無效;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無效,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后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20XX級3班
誠信考試承諾書四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大學高考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五
期末將至,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創建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并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愿接受《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 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 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嘩。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注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 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第四條 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 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愿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承諾人:XX學院 班級
基層黨員公開承諾書范文(
時間:2023-09-16 18:0:03教師黨員公開承諾書公開承
時間:2023-09-16 06:0:41大學生黨員公開承諾
時間:2023-09-21 07:0:09黨員公開承諾事項內
時間:2023-09-14 0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