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茂名學院:
我承諾嚴格遵守《廣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粵教貸【XX】5號)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以下工作及承諾如下:
一、遵紀守法,勤奮學習,努力工作,以優異的成績回報國家和社會。
二、生活簡樸,管好用好每一筆助學貸款,使它真正發揮助學功能。
三、誠實守信,按貸款合同承擔還貸義務,嚴格按規定還本付息。
四、畢業時未還清貸款,主動與經辦銀行簽訂還款確認書,同意將畢業證和學位證交給經辦銀行,由學校代為保管。
五、畢業后未還清貸款前,主動與經辦銀行、茂名學院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和院(系)保持聯系,并及時提供最新工作單位、詳細通信地址和聯系電話。
六、如果出現違約行為,同意茂名學院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將違約情況提供給貸款銀行等金融機構和相關單位,并在就業網、校園網、校友網和報紙等媒體公布違約學生的相關信息。
所在院(系):
所在班級:
簽名:
基層黨員公開承諾書范文(
時間:2023-09-16 18:0:03教師黨員公開承諾書公開承
時間:2023-09-16 06:0:41大學生黨員公開承諾
時間:2023-09-21 07:0:09黨員公開承諾事項內
時間:2023-09-14 0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