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完善信息化基礎設施。圍繞“數字福建”建設,以加速網絡化進程和智慧化應用為重點,建立大平臺、大數據、一體化發展模式,建設高速、移動、安全、泛在的信息化基礎設施,推動實現處處相連、物物互通、事事網辦、業業創新。落實“寬帶中國”戰略,加快完善寬帶普遍服務機制,構建城鄉一體的寬帶網絡,推進下一代互聯網和廣播電視網建設,推進三網融合。實施大數據戰略,加強全省政務云平臺和備份中心等公共支撐平臺建設,推進全省信息資源整合和應用模式創新,建設大數據應用服務平臺。加強衛星應用設施建設。
(七)推進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努力建設美麗福建
29.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積極推進國家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示范建設。合理確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的規模和比例,科學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紅線、生態功能紅線和海洋生態紅線,落實用途管制,基本形成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省域國土空間體系。完善省級財政轉移支付政策,加大對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禁止開發區的支持力度。以市縣級行政區為單元,建立由空間規劃、用途管制、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差異化績效考核等構成的空間治理體系。
30.促進資源節約循環高效使用。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提高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實行全民節能行動計劃,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強化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單位產品能耗標準、綠色建筑標準、污染排放標準等約束,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保持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實行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厲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加強土地利用的規劃管控、市場調節、標準控制和考核監管。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水資源“三條紅線”管理。合理開發與節約利用資源,大力推進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節礦,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大力推進綠色清潔生產,加強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推行循環經濟產業鏈和共生產業群模式,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提高資源產出率。
31.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扎實推進生態城市、生態村鎮、綠色社區創建工作。深入實施宜居環境行動計劃,延伸拓展“點線面”攻堅,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體系,保護和擴大綠地、水域、濕地,建設生態廊道和綠色生態城區。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對重要生態系統和物種資源實施強制性保護,切實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古樹名木及自然生境。著力構筑生態安全屏障,開展全民綠化行動,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規范人工商品林采伐。加強造林綠化和森林撫育,增強森林生態功能。提升推廣“長汀經驗”,推進水土流失和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建設,加強機動車尾氣防治。深化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加大對畜禽養殖業等農業面源污染、石板材業污染的治理力度,強化飲用水源保護,加快近岸海域、城市內河環境整治。推動土壤環境治理,開展土壤修復試點。深化重金屬污染防治,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增強生活垃圾、固體廢物、化學品處置能力,提升環境風險防控水平。
32.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基本建成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嚴守資源環境生態紅線,實行分區分類管控,將各類開發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內。建立體現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對重大生態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健全橫向和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和水權交易制度,全面建立全省一盤棋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制度。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全面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生態公益林發展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修復與污染防治區域聯防機制。加快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市場準入,強化源頭管控。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
33.推進生態文化建設。提高全民生態文明意識,將生態文明內容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干部培訓機構教學計劃,推進生態文明宣傳教育示范基地建設,倡導文明、綠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完善環保信息公開和舉報制度,落實重大項目、環保設施布局建設決策過程中的公眾參與,構建全民參與的社會共治體系。引導生態文明建設領域各類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八)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帶動全面深化改革攻堅突破
34.建設陽光高效服務型政府。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協同推進,加快行政體制改革,建設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力度,精簡前置審批環節和中介服務事項。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信息化,全面推行“一口受理”服務模式,完善“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加強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進一步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建立健全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深入推進機關效能建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和完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臺,構建集中統一的綜合監管和執法體系。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實行競爭性領域專項資金改基金模式,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35.健全要素市場體系。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推進土地、資本、技術等要素市場建設,推動要素自由流動和公平交換。進一步完善土地登記制度,積極發展城鄉建設用地二級市場,加快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鎮化的土地收益制度和集體土地產權制度。大力發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吸引更多境內外金融企業來閩設立機構。深化農村金融制度改革。發展普惠金融。支持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規范民間金融發展。引導企業通過股市和債市融資,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提高技術研發成果市場轉化效率。完善重點領域價格形成機制,健全價格調控機制和政府定價制度,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
36.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有序流轉、相互融合。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更加重視激發民營資本活力,繼續實施閩資“回歸工程”,健全市場公平準入機制,推動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領域,營造有利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
37.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健全軍民融合發展的組織管理體系、工作運行體系、政策制度體系。建立軍地企業對接機制,加快發展船艦修造維保、北斗應用、陶瓷纖維材料、軍工電子信息、通用航空及航空配件等產業,建設若干軍民融合產業園區和基地。支持寧德等地建設軍民融合深度發展試驗區。完善軍地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構建平戰一體的力量體系,推進軍地兼容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軍地互促并進的人才培養制度。加強全民國防教育,創新雙擁工作機制,加強擁軍優屬工作。
(九)抓住新一輪開放機遇,構筑開放型經濟新優勢
38.加快建設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以制度創新,完善以負面清單管理為重點的投資管理制度、以貿易便利化為重點的貿易監管制度、以金融服務業開放為重點的金融創新制度、以政府職能轉變為重點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建立與國際投資貿易規則相適應的體制機制。加大自由貿易試驗區開放力度,擴大先進制造業、高端服務業領域對外開放,積極培育新型業態和功能。創新兩岸合作機制,率先推動與臺灣地區投資貿易自由,推動貨物、服務、資金、人員等各類要素自由流動。統籌平潭、廈門、福州規劃布局,推動片區之間結合功能定位差異化發展。加強自由貿易試驗區與周邊區域的對接合作,推動區內區外聯動發展,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溢出效應。及時總結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成果,在更大范圍內復制推廣。
39.打造二十一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傳承商貿人文歷史,發揮海上海外優勢,努力成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排頭兵和主力軍。著眼建設互聯互通的重要樞紐,加快推進海陸空及信息通道互聯互通,打造面向東南亞的重要樞紐機場,推進區域港航體系和通信網絡設施建設,暢通連接絲綢之路經濟帶的陸上通道,形成服務中西部地區對外開放的出海通道。著眼構筑經貿合作的前沿平臺,加強與港澳臺合作,重點拓展與東盟的經貿合作,積極開拓南亞、西亞、非洲東海岸等印度洋沿岸地區新興市場。推進重點商品出口基地、商品市場和商貿園區建設,探索與東南亞國家互設產業園區。著眼形成人文交流的重要紐帶,發揮海上絲綢之路城市聯盟、國際文化交流基地、多邊商務理事會作用,辦好海上絲綢之路相關論壇、博覽會、藝術節、旅游節、電影節等重大活動,構建多層次常態化交流合作機制。積極開展海上絲綢之路文化遺產保護和申遺工作。廣泛開展教育、科技、文化、體育、旅游、衛生、環保等領域交流合作。
40.提升開放型經濟競爭力。創新利用外資方式和工作機制,更加注重引進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更加注重引進先進技術、人才和智力資源。構建境外投資綜合服務體系,推動優勢產業產能“走出去”,建設若干境外資源開發基地,打造優勢產業境外集聚發展平臺。完善跨境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管理機制,加快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建設福建電子口岸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全面推進通關一體化,提高口岸通關效率。推進各類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
41.進一步密切閩港澳僑合作。繼續推動粵港澳合作的先行先試政策向福建延伸、閩臺合作的先行先試政策向港澳延伸,推動閩港澳臺緊密互動。深化閩港澳金融、物流、旅游、文化、教育、科技等領域合作,推動閩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拓展閩港、閩澳招商平臺。密切與僑團、商會交往,深化青年、智庫、非政府組織、社會團體等友好交流,進一步匯聚僑心僑智僑力,增進民心相通,吸引海外閩籍鄉親回鄉投資創業。
42.深化對內開放合作。加強與長三角、珠三角互動合作,探索建立產業、交通、環保等領域的協調機制,推動建設一批省際產業合作園區和合作項目。推進跨省鐵路、公路和港口等重大基礎設施統籌規劃布局與協同建設,深化我省沿海港口與內陸省之間的物流供應鏈協作。推進與周邊及內陸省區口岸通關協作,支持跨省區“陸地港”“飛地港”建設,吸引更多貨源在我省進出口。
(十)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優勢,促進閩臺深度融合發展
43.加快平潭開放開發和福州新區建設。用好用活平潭綜合實驗區和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特殊政策,借鑒自由港運行模式,推動實現與臺灣投資、貿易、人員往來便利化,建設新興產業區、高端服務區、宜居生活區。加大重點區域開發力度,積極引進國際資本,建設“生態示范城市”“平潭智慧島”“國際旅游島”,推動成為閩臺合作的窗口、對外開放的窗口。拓展新興貿易業態,扶持發展專業園區,辦好免稅市場。推動臺灣人士、機構和企業參與平潭開發建設和管理,加大臺灣專才引進力度,推進臺胞社區建設,集聚臺灣元素建設“共同家園”。大力推進福州新區建設,創新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加快重點組團建設,完善綜合配套設施,支持福州新區與平潭綜合實驗區島區聯動、一體化發展,加快形成帶動閩東北崛起的新經濟增長極,在更高起點、更廣范圍、更寬領域推進兩岸交流合作。
44.促進經濟深度合作。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高端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等重點產業對接升級,深化與臺灣百大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對接,引進一批產值超千億臺資產業鏈項目。支持在閩臺資企業轉型升級。積極落實《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擴大閩臺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規模。繼續擴大金融對臺開放,在放寬持股比例、降低準入門檻、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等方面先行先試,支持在閩臺資金融機構、閩臺合資金融機構發展,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開展大陸臺資企業上柜融資業務。擴大閩臺旅游產業合作,深化閩臺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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