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誡勉談話影響期多長時間
六個月內。
《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受到誡勉的領導干部,取消當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六個月內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第二十條誡勉六個月后,組織人事部門應當采取適當方式,對誡勉對象的改正情況進行了解。對于沒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顯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
《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領導干部接受提醒、函詢和誡勉時,必須認真對待、如實回答,不得隱瞞、編造、歪曲事實和回避問題;不得追查反映問題人員,更不得打擊報復。對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構成違紀違法的,移送有關部門依紀依法處理。
第二十三條有關工作人員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內容要嚴格保密。對失密、泄密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區國稅局誡勉談話辦法 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xx區國稅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把對黨員干部執行黨紀、政紀情況的監督與經常性的教育、管理結合起來,增強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根據《中國產黨章程》和《中國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條 建立誡勉談話制度必須堅持實事求是、以人為本和注重實效的原則,懲前毖后...查看更多
黨支部黨員干部誡勉談話制度 、實行誡勉談話要堅持從嚴治黨治政的方針,實事求是,立足于教育,著眼于防范,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護和挽救干部。 、談話誡勉的對象: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輕微違紀行為,一般不需給予紀律處分的單位各級領導干部。 、談話誡勉適用于以下凡種事項:&nbs...查看更多
質監局黨員干部誡勉談話制度質監局黨員干部誡勉談話制度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黨員、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識,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與權威性,強化對黨員、干部的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促進黨員、干部廉潔自律,防范和遏制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特制定本制度。一、誡勉談話的目的針對黨員、干部存在的不正之風,違反紀律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及信訪舉報和其他渠道掌握的輕微的,一般不...查看更多
第二十四條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敢于擔當,切實履行干部管理監督職責,積極發揮提醒、函詢和誡勉的警示教育作用。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個人對照檢查材料(存
時間:2023-09-14 01:0:28精選機關黨員個人黨
時間:2023-09-16 23:0:06黨員個人黨性分析材
時間:2023-09-16 15:0:37機關普通黨員個人黨性分析
時間:2023-09-15 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