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名額分配”錄取的考生須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懊~分配”具體志愿填報和錄取辦法按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執行。
(三)統一招生錄取。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照志愿順序,擇優錄取。凡被提前招生錄取和“名額分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統一招生錄取。
(四)在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各類高級中等學?砂凑帐兄姓修k規定的程序進行補錄工作。補錄只錄取參加全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且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
(五)進一步減少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起取消市級三好學生和藝術、體育、科技方面獲獎考生加分項目;2017年起將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適用范圍調整為“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其他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保持不變。
六、加強中考中招工作的領導與管理
(一)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區縣有關部門和招生學校要高度重視,統籌兼顧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發展,切實加強對中考中招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嚴格程序、嚴肅紀律,確保中考中招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二)市教委將繼續加強對全市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宏觀管理、統籌和指導,切實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各區縣和招生學校要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和變更招生方式,嚴格依照北京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后的新生名冊為新生建立學籍,有關部門將以招生簡章和市教委的批文為依據進行監督檢查。
(三)各區縣要本著對人民群眾和教育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對所屬招生學校和初中學校的管理,認真做好中考中招及學籍管理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權益。
各高級中等學校要按照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實事求是地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引導考生從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和個人實際出發,合理選擇升學目標。嚴禁各高級中等學校違規提前到初中校進行各種招生及宣傳活動。對于違規招生、影響招生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