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高校特殊類型招生?脊芾砉ぷ鞯耐ㄖ罚ń虒W廳﹝2019﹞1號)要求,結合中央戲劇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央戲劇學院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院!,F有兩個校區,東城校區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東棉花胡同39號,昌平校區位于北京市昌平區宏福中路4號。
第三條 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屬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中央戲劇學院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設立“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教學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等組成。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每年度的招生計劃,審定每年度的招生章程及招生簡章。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是中央戲劇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中央戲劇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中央戲劇學院設立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考試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全程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七條 中央戲劇學院設立仲裁小組,處理招生考試中的爭議申訴等有關問題。如遇爭議性問題,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啟動仲裁機制,由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仲裁小組進行仲裁。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八條 中央戲劇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生,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藝術類文、理科考生兼招,文、理科考生按專業排名或高考文化課成績比值統一排序錄取。招生層次為本科,學制為四年或五年。
第九條 報考中央戲劇學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忌鶊髮I屬省級統考范圍內的,考生須獲得省級統考相應專業合格證書或省級統考合格;省級統考不要求的專業,考生可直接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取消專業考試的有關專業(方向)省統考要求不變。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時,考生須參加報考專業所有科目的考試,缺一不可。
第十條 報考中央戲劇學院藝術類專業的留學生及華僑港澳臺學生,均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專業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僑考生,須按照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相關規定,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 (簡稱“港澳臺聯招”),臺灣省考生也可選擇參加臺灣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學測”), 未參加“港澳臺聯招”的香港考生,也可在香港參加中學文憑考試。
第十一條 中央戲劇學院錄取時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為準,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第十二條 中央戲劇學院本科錄取原則(保留校考的招考方向):專業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中央戲劇學院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按專業考試排名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所得比值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折算為單科150分制計算)。
戲劇影視導演專業(影視編導方向)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即考生成績與所在省一本線的比值)由高到低錄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折算為單科150分制計算)。
京劇表演招考方向分行當錄取,京劇音樂伴奏招考方向分樂器種類錄取,名額劃分按當年報考情況適當調整。
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成績滿分與普通類考生文化課成績滿分不一致的省份,對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成績進行折算(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成績滿分×普通類考生文化成績滿分)后,與所在省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進行比較。高考文化課滿分不是750分的,按滿分為750分折算。
第十三條 中央戲劇學院本科錄取原則(取消?嫉恼锌挤较颍
1、錄取原則:以上有關專業(方向),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即考生成績與所在省一本線的比值)由高到低錄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折算為單科150分制計算);
2、單科線: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戲劇創作、電視劇創作方向)、戲劇學專業(戲劇史論與批評方向),考生語文、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該科目滿分值的70%;戲劇教育專業、戲劇影視導演專業(演出制作方向)、藝術管理專業(劇院管理方向),考生語文單科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該科目滿分值的70%(以上單科分數線四舍五入取整數);
3、報考范圍:取消?嫉膶I(方向)屬省級統考涉及的,考生須獲得省級統考相應類別合格(省統考對應情況參見我院本科招生網《中央戲劇學院 2020 年各招考方向與省統考對應建議表》),如考生所在省不區分藝術類類別或無相關省統考限制的,考生可直接填報志愿,但必須符合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針對我院所在 批次制定的投檔規則,具體要求考生可咨詢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
第十四條 中央戲劇學院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辦法(保留校考的招考方向):
1、表演專業(話劇影視表演、話劇影視表演雙學位班、音樂劇表演、歌劇表演、偶劇表演與設計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廣播電視節目主持方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
如我院招考方向考試科目涵蓋多項省統考科類,并經我院與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共同認定為該招考方向對應多項省統考類別合格標準的,參考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中較低省統考科類分數線;山西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按山西省藝術類一本線劃定。湖南省、青海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按照當年錄取政策執行。江蘇省藝術類考生需參照省本科一批/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進行計算時,使用當年普通文、理科較低分數線進行計算;
2、表演專業(京劇表演、京劇音樂伴奏、舞劇表演方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45%(四舍五入取整數)劃定;
3、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舞臺設計、舞臺燈光、舞臺服裝、舞臺化裝、舞臺造型體現、演藝影像設計方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四舍五入取整數)劃定;
4、戲劇影視導演專業(戲劇導演、演藝聲音設計、影視制片方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5%(四舍五入取整數)劃定;
本科錄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按部分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劃定,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按本科控制分數線劃定,具體細則參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當年劃線標準;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成績滿分與普通類考生文化課成績滿分不一致的省份,對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成績進行折算(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成績滿分×普通類考生文化課成績滿分)后,與所在省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進行比較。高考文化課滿分不是750分的,按滿分為750分折算。
第十五條 考生填報我院專業(方向)志愿數至多3個,其中戲劇文學系內戲劇創作、電視劇創作、戲劇史論與批評至多選報1個;戲劇管理系內演出制作、劇院管理至多選報1個;舞臺美術系內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至多選報1個專業(方向)。
我院錄取時,以考生高考志愿順序為準,在前3個專業(方向)志愿范圍內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如不按要求填報,多填報的專業(方向)無效且不進行志愿順序遞補。
第十六條 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規模以教育部當年批復的總招生計劃數為準,如批復數超過當年招生簡章計劃招生數或錄取時某一報考方向出現剩余計劃,中央戲劇學院將根據各招考方向志愿填報情況及計劃完成情況,結合中央戲劇學院各招考方向的班級規模、學科性質、人才培養模式、師資配備等情況,由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決議對招生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
第十七條 招生計劃、專業考試時間、地點、報考手續、考試科目和要求等詳見《中央戲劇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中央戲劇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考試調整方案》、本科招生網有關重要提醒等。
第十八條 中央戲劇學院校際交流項目的招生及錄取辦法,按照校際交流項目合作協議和我院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九條 中央戲劇學院對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校際交流項目除外)。但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條 學生入學三個月內,中央戲劇學院統一進行體檢及專業測試復核。復核中如發現有偽造學歷、考試作弊等舞弊行為者,不符合招生條件者,或在報名、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中央戲劇學院學費標準為: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劇教育、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每學年10000元(京劇表演、京劇音樂伴奏招考方向免學費),藝術管理、戲劇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每學年8000元。校際交流項目學費標準按照校際交流項目合作協議和中央戲劇學院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中央戲劇學院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高考體檢信息顯示患有文件所指學?刹挥桎浫〖膊〉目忌挥桎浫∥以核袑I(方向)。新生入學體檢環節經中央戲劇學院指定醫療單位診斷確認屬患有文件所指可不予錄取疾病的,取消入學資格;經中央戲劇學院指定醫療單位診斷不宜在校學習,但短期治療后可達到入學體檢標準者,經學校批準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高考體檢信息不滿足《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試行)》的考生,不宜就讀戲劇教育專業。
第二十三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招考方向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央戲劇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及學院學位授予相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 中央戲劇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10-64040702,官方網址:www.zhongxi.cn,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s://zhaosheng.zhongxi.cn,招生監察辦公室電話:010-56620371。
第二十五條 中央戲劇學院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藝術類專業考試考前輔導班,任何單位或個人以我院名義舉辦考前輔導班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中央戲劇學院陽光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及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中央戲劇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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