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少學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經主管部門批準,學費標準是: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學費為60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學費為5000元/生?學年。華僑、港澳及臺灣省學生的收費標準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學校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學年750?1200元
學校類型:普通本科所在地:北京性質類別:語言類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2號
聯系電話:010-88816254、88816481
E―mail:bwzsb@bfsu.edu.cn
網址:http://www.bfsu.edu.cn
"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屬高校
北京外國語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院校之一,是我國外語院校中歷史最悠久、層次齊全、語種最多的高等院校。北京外國語大學的前身是1941年在抗大三分校俄文大隊基礎上創辦的延安外國語學校。她是中國共產黨為了適應抗日戰爭形勢發展的需要而成立的,從一開始就受...學校錄取規則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依據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九條我校高招遠程網上錄取有提前批次和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兩種形式。除提前批次招生的部分小語種專業外,學校其他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北京地區提前招生由考生自愿報名,提前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英語口試和專業面試,并參加高考。學校主要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同時參考英語口試和專業面試成績進行錄取。
京外地區提前批次招生由考生參加高考,填報高考志愿表的提前批次志愿。學校依據考生的高考分數在各省、市、自治區提前批次進行錄取,不再單獨組織英語口試和專業面試。
第十條我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當年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20%,對于實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的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05%。
第十一條對享受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檔,投檔后以考生的實考分進行排隊順序錄取。實際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沒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錄取相關科目和外語口試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二條第一志愿專業錄取時,根據各省、市、自治區考生填報志愿的情況按實際考分排隊,由高到低按專業志愿依次錄取。如所填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第一志愿專業錄取不滿時,順序錄取參考志愿和征集志愿考生,但錄取分數不得低于第一志愿錄取平均分;第一志愿錄取額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的計劃不超過所在省、市、自治區計劃總數的1%,分數級差為50分以上,考生保證服從專業調劑。
第十四條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不設定專業志愿級差。
第十五條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根據我校學科專業特點,凡有口吃、嘶啞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的、有聽力障礙者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我校招生專業除德語、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可招收英語語種和中學所學相對應語種考生外,其他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七條依據我校學科專業特點,除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不組織高考外語口試的省份外,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且成績合格。外語口試的組織及口試內容和成績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我校不單獨組織。
第十八條我校對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即文科要求歷史為A,其他為B,理科要求物理為A,其他為B,考生進檔后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九條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我校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公布的當年招生章程執行。
學校獎勵資助 我校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對經濟有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和國家助學貸款。我校學生獎學金設置詳細情況如下:北京印刷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08北京印刷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36北京物資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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