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錄取后應辦理的手續。考生被錄取為國防生后,選培辦協同高校招生辦將《錄取通知書》、《國防獎學金協議書》(一式三份)一并寄給考生。考生家長作為簽約考生的擔保人與考生一起在《國防獎學金協議書》上簽名。考生開學入校后持《錄取通知書》到選培辦報到,遞交《國防獎學金協議書》,經核查無誤,予以登記注冊后,再到高校辦理入學手續。
4、復審復查。國防生入校登記注冊后,選培辦在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協同下,于十五日內組織國防生復審復查。主要內容是政治思想表現、從事國防事業志向、身體情況及協議書簽約等情況。復審復查合格者,確認國防生資格,選培辦、高校簽定《國防獎學金協議書》,并返還一份給學生留存。國防生進校后復查復審不合格者,若高考成績達到學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則轉為普通生,專業由學校指定,若高考成績未達到學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待遇
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享受5000元的國防獎學金,其中3000元用于補助學費、雜費,2000元用于生活補助費;在不影響正常學習的情況下,接受軍隊提供必要的軍政訓練,畢業后直接入伍成為一名軍官。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除不得享受其它義務性獎學金外,享有與國家統招生同等的權利。
國防生在校期間的管理
國防生在校期間的管理以高校為主,選培辦協助。國防生按所學專業、年級,編成相應的模擬班、排、連。選培辦組織安排國防生進行軍政教育訓練。國防生在校期間要學習軍政理論課,部分課程納入高校教學計劃。集中軍政訓練主要利用課余、雙休日、寒暑假部分時間進行。
國防生報考研究生的規定
國防生畢業當年經駐高校選培辦綜合考評,擇優推薦報考軍隊院校以及軍隊駐有選培辦高校的研究生。如被錄取,辦理入伍手續后以軍隊干部身份繼續深造學習。研究生學習期間,仍享受軍官的各項待遇。未報考或未考取碩士研究生的國防生分配部隊工作后,根據工作需要,還可報考研究生。
國防生的畢業分配原則
國防生畢業后在服從組織分配的基礎上,根據部隊工作需要,按照專業對口、按需補充、保障重點的原則,在全軍范圍內(目前主要是空軍)進行分配。服役年限按《軍官法》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國防生畢業入伍后的待遇
國防生畢業入伍后,第一年為見習期,暫按排職(或專業技術14級)、少尉軍銜確定工資標準,享受相關待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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