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收費標準
院校參照“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的收費標準執行。
七、入學考試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對院校的考試形式、考試內容、考試時間等招生考試方案及招生章程進行審核。
院校自主采取不同形式的入學考試評價辦法,考試可采取筆試和面試等形式,考試內容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各校初試日期統一定于3月28日上午進行。
八、錄取安排
招生院校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考生高中階段的學習情況及綜合測試成績,自主確定錄取方案。
按教育部和北京市藝術類專業招生相關要求,高職自主招生中的美術類專業,必須在美術統考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錄取。
(一)時間
招生院校應于4月份完成錄取,擬錄取名單必須在4月28日前報考試院高招辦打印錄取名冊,并于4月下旬寄發錄取通知書。
(二)調檔
被錄取考生的檔案(人事檔案)由考生所在學校(單位)向招生院校提供。
(三)相關規定
1.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高考。錄取考生已交納的高考報名考試費由招生院校在報到注冊后退還。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高考。
2.經考生所在學校(單位)同意后,招生院?商崆敖M織被錄取的考生進校進行新生教育,但不得另外收取教學費用。該批新生與當年高考錄取的新生統一于秋季入學。
九、征集志愿
如高職自主招生院校計劃未完成,將公布未完成計劃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須按院校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征集志愿的報名、考核等相關手續。
填報征集院校時每名考生限報一所院校。
十、有關工作要求
高職自主招生院校須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原則,以及“條件明確化、程序規范化、招生辦法公開化、錄取結果公示化”的要求,制定詳細的自主選拔錄取方案并向社會公布,認真做好報名、考核、錄取、公示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高職自主招生院校應成立由分管校(院)長負責的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成立由學校招生辦和監察部門負責人為主的招生錄取小組,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須集體研究決定。招生院校要加強命題研究,提高命題水平,并加強對命題、制卷工作的組織管理。加強對面試教師的培訓,保證考試的公正規范;要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秉公辦事并經過培訓的骨干教師參加錄取工作,凡當年有直系親屬報考者不得參與此項招生考試工作。
凡從事和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相關規定。違反者按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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