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郵寄書面材料
請通過網審的考生按時郵寄書面材料。書面材料請按如下順序裝訂:報名表、申請報告、獲獎證書等報名系統中上傳資料的復印件(須加蓋中學公章)、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請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書面材料,全部書面材料都要確保于3月31日12:00前郵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逾期將無法參加初審。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將組織專家評審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重點是:審查考生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可信,對申請報告、學習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參加課外實踐活動情況等做出評價,記為“成長經歷初審評價”;對申請材料中所體現的與申請專業相關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做出評價,記為“特長與潛質初審評價”?忌摹俺砷L經歷初審評價”和“特長與潛質初審評價”各占50%共同形成“初審評價”結果。依據“初審評價”結果,結合各專業和各省區報名情況進行排隊擇優,最終確定通過初審取得來校參加考核資格的考生名單。
按要求完成報名,且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的考生,將直接通過初審,獲得來校參加考核的資格。
考生可于4月底在“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查詢初審結果,同時我校將通過初審名單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正式取得來?己速Y格。
2、考核
通過初審的考生請于6月13-14日到我校參加考核?己诵问桨▽I能力測試(筆試、現場演示、實驗設計操作、上機測試等)、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
考核重點是對考生的人生觀、價值觀、心理素質、專業學習能力及學科特長、創新精神及潛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及團隊協作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質進行評價,綜合評定考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水平,此部分成績記為“特長與潛質評價”成績。
具體安排見4月底發布的考試通知,本考核沒有復習大綱。
3、認定
綜合成績=“成長經歷初審評價”成績×25%+“特長與潛質評價”成績×75%。根據綜合成績,同時考慮參加考核的各專業、各省區人數情況,以及我校往年在當地的錄取情況進行認定,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認定專業及優惠分值。認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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